昨日下午,市政府發布了《關于實施返鄉創業工程促進農村增收致富的實施意見》,《意見》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扶持農民工、大學生、退役士兵以及農村青年等人員返鄉創業。記者從昨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到2018年底,全市將扶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1萬人,組織農民工等人員技能培訓1萬人、創業培訓1萬人,培育100名左右到農村創業的領軍型創業者,創建一批市級、區(市)級返鄉創業園。
在昨日的發布會上,市人社局就業促進處處長宋平介紹了這一《意見》出臺的背景。據了解,早在2015年我市就在全國率先實施了大眾創業工程,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實施大眾創業工程打造創業之都的意見》,出臺了23條政策措施,使得全市創業門檻不斷降低,創業政策逐漸完善,創業環境持續優化,創業群體更加廣泛。而眼下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和城鄉一體化的統籌推進,創業領域、創業空間、創業活動已逐步由城市擴展到廣大農村地區。
在這樣的背景下,去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從國家政策層面進一步推動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按照國家和省的安排部署,結合青島實際,市政府提出實施返鄉創業工程,鼓勵積累一定資金、技術、管理經驗的農民工、大學生、退役士兵和農村青年等返鄉創業,滿足返鄉創業者在農村就地創業的愿望,挖掘農村富余勞動力就近就業的潛力。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王曉雨 實習生 王佳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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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鄉創業門檻大幅降低
《意見》放寬了創業實體住所登記條件,使返鄉創業門檻進一步減低。下一步我市將全面實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冊,將涉農類創業實體工商登記管轄權限全部下放基層登記機關,對從事無店鋪零售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允許“一址多照”,既允許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辦公區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又允許電商平臺創業者將眾創空間席位、住宅、公寓等登記注冊為營業場所。
對政府主導、財政支持的農村公益性工程和項目,允許采取購買服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引導農民工等人員創設的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建設、管護和運營。對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同時,還取消和下放涉及返鄉創業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面清理并切實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依法大幅減少返鄉創業投資項目前置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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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創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意見》還創新性地鼓勵具有一定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的農民工等人員,結合當地產業結構和市場需求,把小門面、小作坊轉化為特色店、連鎖店、品牌店。引導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合作建立營銷渠道,合作打造特色品牌,合作分散市場風險,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借鑒“淘寶村”發展經驗,建設一批“電商示范村”。 《意見》還鼓勵各地開發特色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傳統手工藝,鼓勵利用傳統手工藝等進行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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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一批返鄉創業園
此次發布的文件中,還要求搭建返鄉創業孵化平臺。要求各區市根據返鄉創業人員的總體狀況和基本需求,依托現有各類開發區、農業產業園和閑置土地、廠房等存量資源,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多種方式,整合創建一批返鄉創業園,為返鄉創業人員以及失地農民、農村能人創業提供經營場所、技術指導、創業孵化、創業培訓、寬帶網絡、公共軟件、創業服務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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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力提升返鄉創業能力
文件將加強返鄉創業培訓是提升返鄉創業能力的主要渠道。 《意見》將農民工等人員納入現代農業人才培訓、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和青年農場主培養計劃,符合條件的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加強創業導師隊伍建設,市級統一組建創業導師庫,對返鄉創業進行幫扶指導。依托社區服務中心、農業產業園區和返鄉創業園,計劃在區市建立100所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學校。支持農民創業培訓(實訓)基地建設,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創業培訓和見習、實習、實訓等服務,培育扶持一批農民創業培訓(實訓)基地,納入市級創業就業培訓示范基地評選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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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扶持返鄉網上創業
借助互聯網,《意見》大力鼓勵扶持返鄉網上創業。借力“互聯網+”等現代商業手段,加快培育具有區域特色的返鄉創業產業集群。推進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培育一批農村電子商務創業帶頭人。加快青島創業云平臺建設,為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打造網絡互動載體。支持電信企業加大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建設投入,健全區(市)、街道(鎮)、社區(村)三級物流基礎設施網絡,暢通農產品進城與工業品下鄉的雙向流通渠道。
創新6
引導科技創新對接返鄉創業
《意見》鼓勵和支持青島龍頭企業、行業領軍企業等建立新型創業平臺,帶動農民工等人員依托其產業鏈創業發展。鼓勵駐青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開放式服務平臺,吸引農民工等人員圍繞其創新成果創業。推進農業科技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建設,培育催生新型農業市場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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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返鄉創業服務
為了保證給返鄉創業人員提供高度優化返鄉創業服務,文件一方面將農民工等人員納入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范圍,為返鄉創業就業人員提供政策咨詢、創業指導、項目推介、政策落實等“一站式”“一條龍”專業化服務。另一方面開展返鄉創業助推“1+5”活動,按規定為每名有創業意愿的人員組織1次創業培訓、開展1次創業指導、推薦1個創業項目、協助落實1處創業場地、幫助辦理1筆創業擔保貸款,提升返鄉創業成功率。規范農民就業失業登記,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等人員可辦理就業創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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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鄉創業可享稅費減免政策
下一步,青島將全面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稅費減免政策,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符合條件的,可減征企業所得稅,免征增值稅、營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對農民工等人員創辦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自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創新9
將返鄉創業納入政策扶持范圍
新出臺的《意見》中,將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主體納入政策扶持范圍。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1萬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創辦小微企業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按規定給予最高2萬元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創業帶動就業符合條件的,按照每個崗位2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網絡創業,經工商登記注冊的,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經工商登記注冊的,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
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農業補貼政策條件的,可按規定同等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對具備各項支農惠農資金、小微企業發展資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規定條件的,按規定納入扶持范圍,便捷申請程序,簡化審批流程,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聯網查驗機制。
創新10
為返鄉創業提供金融支撐
按照《意見》要求,下一步將拓寬創業擔保貸款范圍,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4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首次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給予不超過2年的全額貼息;對創辦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按照同期限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貸款貼息。鼓勵各類創新創業投資基金加大返鄉創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異地農商行在轄區縣域設立分支機構,鼓勵在青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鄉鎮布設自動柜員機等,為返鄉創業提供金融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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