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為巨額醫療費發愁嗎?日前,號稱“小社保”的首批稅優型健康險產品獲批上市。昨日,記者采訪獲悉,首批獲準經營稅優健康險的3家險企的6款產品獲得保監會批復,開始上市銷售。市民投保了這種健康險,在獲得基本醫保賠付后,剩余的醫療費用還可繼續獲賠,保證續保期間累計醫療費用保額最少80萬元,并且允許帶病投保。根據測算,月入超八千,每年將至少節稅480元。
島城已可買稅優健康險
所謂稅優型商業健康險,是指能夠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的、由商業保險公司承保的健康保險。繼首批獲得稅優健康保險經營資格后,3月2日人保健康、陽光人壽和泰康養老3家公司,各有兩款稅優健康保險產品的銷售獲得了保監會批復。記者從島城相關險企了解到,3月4日,3家公司同步啟動了產品銷售,啟動銷售當日,各家公司均順利開出第一單。綜合來看,此次獲批的三家公司共計6款產品,在產品形式上都采取了萬能險的形態,設置保障和投資兩個賬戶,保額浮動范圍不大;而每家旗下產品的區別主要在于重大疾病理賠范圍、健康管理增值服務等問題上。保障責任方面,其涵蓋醫療保險金、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住院前后門診費用保險金、特定門診治療費用保險金、慢性病(高血壓病、糖尿病、冠心病)門診治療費用保險金等,而且理賠時沒有起付線,報銷比例高,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100%報銷,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外費用80%報銷。據悉,在3家企業的年度保費計算中,陽光人壽的保額最高達到25萬,人保健康和泰康人壽則略低為20萬,首次投保時已經罹患既往疾病客戶的保額均為每年15萬。
“帶病投保”成為現實
按照稅優型健康險的有關規定,保險公司不得因市民的既往病史拒保,并且要保證續保至法定退休年齡,只是相應的保額和賠付限額會少一些。對于首次投保時未罹患既往癥的市民,年保額最少20萬元,保證續保期間累計醫療費用賠付限額最少80萬元;而對于首次投保時已經罹患既往癥的市民,年保額最少4萬元,保證續保期間累計醫療費用賠付限額最少15萬元。
根據保監會此前下發的管理暫行辦法,目前稅優健康險產品采取“醫療保險+萬能賬戶+健康管理服務”模式,補充現行醫療保險制度缺口,涵蓋醫保不報銷的自費藥和進口藥部分。其中最值得關注的是,保險公司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證續保。
保險業內人士透露,“帶病投保”會給險企帶來經營風險,但這也是個人稅優型健康險業務最特別之處。對于這一潛在風險,保監會曾解釋稱,如果明確帶病投保,會適當降低保險金額,但險企不得拒保。
月入超八千年省稅480元
稅優健康險兼具保障功能和稅收減免。根據政策規定,購買該類產品后,投保人可以享受每年2400元(每月200元)予以稅前扣除的福利,相當于每個月的個稅起征點從3500元提高到了3700元。
同時,對于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自行購買的情況,按照每月不超過200元,一年內不超過2400元的標準進行扣除;對于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購買的情況,單位負擔部分視同個人購買,按照每月不超過200元,一年內不超過2400元的標準進行扣除;個體工商戶業主、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投資者按照每年不超過2400元標準據實扣除。
記者算賬發現,根據該產品涉及的相關稅額減免政策,月收入不超過5000元的,每年最高可減免稅額72元;月收入超過8000元的,每年最高可減免稅額至少480元。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個人稅優型健康險需要代扣代繳,試點期間只能由單位人力部門對接保險公司承保,未來這一范圍可能會進一步擴展。
(記者 錫復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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