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市物價局聯合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市財政局共同下發了《關于我市地下綜合管廊實行有償使用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芬螅?016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全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實行有償使用制度,即入廊管線單位向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繳納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入廊費主要用于彌補管廊建設成本,由入廊管線單位向管廊建設運營單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日常維護費主要用于彌補管廊日常維護、管理支出,由入廊管線單位按確定的計費周期向管廊運營單位逐期支付。
具體有償使用費由雙方協商確定
《意見》指出,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有償使用費包括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由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與入廊管線單位根據市場化原則平等協商確定。入廊費主要根據地下綜合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建設成本,管線占用地下綜合管廊空間比例,以及各入廊管線單獨敷設和更新改造成本確定。日常維護費主要根據地下綜合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維修、更新等維護成本,以及管線占用地下綜合管廊空間比例、對附屬設施使用強度等因素合理確定。雙方要通過簽訂協議,確定管廊有償使用費標準及付費方式、計費周期等有關事項。同時建立費用標準定期調整機制,確定調整周期,根據實際情況變化按期協商調整管廊有償使用費標準。
據了解,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與入廊管線單位雙方可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服務質量、資金使用效率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協商調整有償使用費標準的參考依據。在雙方確定有償使用費標準,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可由市人民政府組織價格、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等進行協調,通過開展成本調查、專家論證、委托第三方機構評估等形式,為供需雙方協商確定有償使用費標準提供參考依據。必要時,市物價局將根據我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整體推進情況,對我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維護的行業社會平均成本進行調查,引導規范地下綜合管廊有償使用費標準的合理形成。
對公益性入廊及虧本管廊酌情補貼
在政策扶持方面,企業及各類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的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對城市市政路燈系統、公共安防監控通信系統等公益性管線入廊,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對公益性文化企業的有線電視網入廊,有償使用費標準可實行適當優惠,并由政府予以適當補償。城市地下綜合管廊運營不能通過收費彌補成本的,按照規定,視情給予必要的財政補貼。
《意見》鼓勵運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推動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運營管理,依法依規為管廊建設運營項目配置土地、物業等經營資源,統籌運用價格補償、財政補貼、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渠道籌集資金,引導社會資本合作方形成合理回報預期,調動社會資本投入積極性。在PPP項目中,政府有關部門應通過招標、競爭性談判等競爭方式選擇社會資本合作方,合理控制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成本。
此外,《意見》還明確了管理責任主體的認定,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由管廊建設運營單位負責;入廊管線的維護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線所屬單位負責。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與入廊管線單位應在簽訂的協議中明確雙方對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入廊管線維護及日常管理的具體責任、權利等,并約定滯納金計繳等相關事項。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聶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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