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時遇到糾紛,解決起來時間長、成本高,很多人都耗不起。4月1日,李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飛拉利電子信息城組織召開經營者消費維權中心現場會,記者從現場會上獲悉,為提高消費糾紛解決速度,減輕消費者維權成本,今年起李滄區在轄區100平方米(含)以上的商場、超市、各類市場等消費購物場所建立經營者消費維權中心,設立保證金獎懲機制,遇糾紛可先行賠付。
飛拉利電子信息城是李滄區最大的通訊、IT商場,現有300余家商戶入駐,由于較高的銷售量及眾多商家不同的服務意識,造成2015年整體消費投訴相對較高,各類消費者投訴全年達到131起,其中手機投訴比重達到70%,電腦投訴比重占30%,手機中手機銷售方面的投訴占65%,手機維修占35%。
今年以來,飛拉利電子信息城在商場正門入口處明顯位置設立消費維權中心,及時受理消費者投訴,處理不了的及時向商場負責人匯報,商場受理不了的,聯系李村工商監管所進行處理,各個環節有效銜接。今年1月-3月,商場共發生各類投訴2起,同比下降七成,95%的投訴在商場內部得到和解。
李滄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轄區在商場、市場設立的消費維權中心,要求全部建設和落實商品退換貨制度、先行賠付制度。對消費者的投訴,凡符合退換貨制度規定的,要求業戶在售后過程中嚴格按照退換貨制度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退換貨,凡符合退換貨制度和先行賠付制度及國家法律法規的,如出現業戶無理由拒絕或者故意拖延或者已撤離商場而造成消費投訴遇阻的,商場將試行先行賠付,使消費投訴在第一時間得到解決。
飛拉利電子信息城負責人告訴記者,商場設立消費維權中心后,發現在消費糾紛中屬于業戶明顯責任而故意拖延的,由商場現行賠付,之后再由商場對業戶追償。
據悉,李滄區在消費維權中心還建立經營業戶保證金制度,要求所有在商場經營的業戶繳信譽保證金,對合法誠信經營的業戶給予獎勵,同時,對屬于業戶責任而損害商場信譽的,根據損害程度從保證金中扣除數額不等的商場名譽損失費。
經營者消費維權中心能快速有效處理消費投訴,減少投訴數量。記者了解到,李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目前已經在轄區建立89處消費維權中心,下一步,還將在轄區100平方米(含)以上的商場、超市、市場中繼續推廣,在建立過程中,將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上門檢查指導的方式,對發現不達標的及時通知整改,直至全面達標。
(半島記者 張同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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