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等18個部門昨天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青島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出將實施高層次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和引進工程等六項人才工程,爭取到2020年,全市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才總量達到3萬人,打造社會工作人才集聚高地。
人才目標培養引進千名社工高材生
《規劃》指出,未來五年將進一步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社會工作人才評價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政策體系,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培養力度。到2020年,全市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才總量達到3萬人,其中接受系統社會工作專業學歷教育和取得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專業人才達到5000人,培養和引進高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300人,培育社會工作專業機構100家,基本形成與青島社會發展相協調的初、中、高級社工人才梯次結構。
在人才培育方面,到2020年,建立4~6個市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育基地、30個社會工作專業重點實訓基地。培養或引進1000名社會工作專業本科生,100~150名社會工作專業碩士。逐步建立1個市級、10個區市級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孵化基地,打造社會工作人才集聚高地。
人才工程鼓勵社工“海歸”人才來青
為實現規劃目標,我市將實施“六大”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工程,構建一支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滿足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需求的專業化、職業化社會工作人才隊伍。
一是高層次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和引進工程。加快推進社會工作專業學歷學位教育發展,加大高層次社會工作人才引進力度,鼓勵社會工作專業出國留學人員來青工作,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納入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范圍,重點引進具有扎實理論功底、豐富實務經驗的尖端人才。未來5年,培養300名具備社會工作專業理念,熟悉社會工作發展規律,能夠統籌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高級社會工作行政管理、行業管理和專職督導人才。
二是社會工作專業知識普及“萬人工程”。到2020年,完成對1萬名鎮 (街道)相關工作人員,基層黨組織干部、居 (村)民委員會成員,選派到基層鍛煉的干部和大學生,以及直接從事社會服務與管理的一線人員的社會工作知識普及培訓,提升對社會工作的認知、專業服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是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工程。研究制定《青島市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實施意見》,加大財政投入力度,規范購買服務的內容和方式,逐步放開服務領域,擴大服務對象范圍,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健康發展。
四是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孵化基地建設工程。通過整合現有資源或新建等方式,逐步建立1個市級、10個區市級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孵化基地,重點扶持和發展為老年人、婦女兒童、青少年、殘疾人、失業人員、低保對象、受災群眾、進城務工人員等特殊群體提供服務的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五是社會工作服務標準化建設示范工程。建立起與我市社會工作發展相適應、同國際社會工作發展接軌的社會工作標準體系。到2020年,力爭10個區市全部達到社會工作服務標準化示范區 (市),同時打造20個標準化示范事業單位、20個標準化示范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50個標準化示范社區社會工作服務站。
六是社會工作信息化系統工程。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登記注冊平臺,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信息庫,實現在線登記注冊、信息查詢、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管。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遠程教育培訓,開發各領域、各層次、各類型社會工作教育培訓課件,擴大遠程教育培訓覆蓋面。
人才使用每個城市社區配備2~3名專業社工
《意見》從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教育培養、推動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和專業人才使用、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保障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城鄉基層特別是城市社區要注重配備和使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到2020年,實現每個城市社區配備2-3名專業社工。引導社會組織吸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社工人才提供就業渠道和專業提升空間。
老年人福利機構、殘疾人福利和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收養服務機構、婦女兒童援助機構、困難職工幫扶機構、婚姻家庭服務機構、青少年服務機構、社會救助服務和管理機構、優撫安置服務保障機構等以社會工作服務為主的事業單位,可將社會工作專業崗位明確為主體專業技術崗位。民政、信訪、教育、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中需要開展社會服務工作的事業單位,要將社會工作專業崗位納入專業技術崗位管理范圍。
人才激勵社工可參評國務院特貼和拔尖人才
我市提出,對取得社工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各區 (市)、各單位可根據實際制定激勵措施,給予獎勵。根據行業特點,研究制定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社會工作崗位規范,明確考評標準和程序。由用人單位定期對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的實務能力、職業操守、專業水平、工作業績等進行動態考評,考評結果作為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提升職務等級、提高薪酬待遇、簽訂續聘合同的重要依據。
事業單位社會工作崗位的正式在編在聘人員,按所聘崗位兌現薪酬待遇;在城鄉社區、社會組織、企業工作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由所在單位合理確定薪酬標準,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事宜。由財政供給、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且在社區實際從事社會工作的,由區 (市)級財政給予崗位補貼。將社會工作人才納入我市人才獎勵體系,將符合條件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納入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范圍和拔尖人才的選拔。每兩年選拔一次“青島和諧使者”,享受市級高層次人才待遇。(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封滿樓 通訊員 高娜 夏晶)
[編輯:亞麥]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