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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試點損害環境賠償 藍天白云“氣質”改善

    2016-09-05 09:19:22
    來源:山東廣播電視臺
    責任編輯:亞麥

    據《山東新聞聯播》報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在山東等7省市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讓損害生態環境者承擔賠償責任,有望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環保困局。

    最近幾天,全省各地秋高氣爽,迎來了難得的好天氣,尤其是在濟南,曬藍天、曬巧云,火遍各種社交媒體。天高云美,千佛山、大明湖、趵突泉景致也分外嬌嬈。

    環保部公布,濟南市8月份空氣質量6天為輕度污染,其余25天都是良,去年13天是輕度污染,只有16天良,全省空氣質量也明顯改善。

    好氣質來自多措并舉,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必將成為新法寶。試點方案確定省政府為賠償權利人,規定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解決途徑、相關技術、資金管理等。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張傳毅告訴記者:“讓這些生態的損害者污染者承擔賠償責任,體現環保法規定的損害擔責這種原則。”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將改變環境損害賠償“重人身財產,輕生態環境”現狀,根據責任人主觀過錯、經營狀況等因素,試行分期賠付等多樣化責任承擔方式,既使受損的生態環境得到修復和賠償,又督促企業轉型升級。

    張傳毅還表示:“我們還有一些制度上的不完善,缺少一些標準,還需要和司法行政部門和中介管理部門加強配合,進一步推進相關的配套措施,共同做好這項試點工作。”

    山東日前還公布實施《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對違背科學發展要求、造成生態環境和資源嚴重破壞的責任人,實行終身追究制。

    [編輯:亞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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