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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嶗山黑窩點無證生產飲用水 暴力抗法被判刑6月

    2016-09-08 09:52:58
    來源:青島財經日報
    責任編輯:云彩

    昨日,市食藥局的“每周拍案”曝光兩個典型食安案例。其中,嶗山區北宅某無證飲用水窩點當事人因暴力抗法形成妨礙公務案,也因此付出了應有的代價,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另外,一例無證非法加工白糖案則是罰款6萬元。

    大桶水黑窩點藏山村

    今年4月,經群眾舉報反映,嶗山區北宅街道畢家村社區有一處無證生產桶裝飲用水黑窩點,接到舉報后,嶗山區食藥局立即指派執法人員趕到現場進行查處。

    經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生產車間內有兩名工作人員正在大桶水灌裝流水線上工作,流水線上有18桶大桶水已灌裝完,車間內堆放有已灌裝滿水的大桶水708桶、已使用過的空桶232個、未使用過的新桶70個,車間門口擺放有打碼機1臺。當事人現場未能提供出生產大桶水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檢查期間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丈夫潘某某暴力抗法、妨礙公務,拒絕、阻撓、干涉執法人員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嶗山區食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款及《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將該案件移送至青島市公安局嶗山分局依法審查。今年6月,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潘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無證非法加工白糖罰款6萬元

    2016年5月,李滄區食藥局執法人員接到投訴舉報,反映位于李滄區振華路的一家作坊,往白糖里摻入食用葡萄糖。執法人員到達現場時發現,兩名工人正在把綿白糖和食用葡萄糖進行混合并分裝,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從事食品生產活動。在現場發現綿白糖5袋,食用葡萄糖14袋,無標示成品綿白糖22袋。執法人員對上述產品依法進行了查封。經查實,當事人從山東西王糖業有限公司購入原料葡萄糖21袋,進價130元/袋,從江蘇白玫糖業有限公司購入原料綿白糖24袋,進價290元/袋,原料葡萄糖剩余14袋,原料綿白糖剩余5袋,共生產成品綿白糖22袋,混合后的成品綿白糖尚未銷售,貨值金額為9650元,無違法所得。

    當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從事食品生產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給予當事人以下處罰:1.沒收原料葡萄糖14袋,原料綿白糖5袋,成品綿白糖22袋;2.罰款人民幣陸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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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報食安問題可獲獎

    “市民舉報的食安問題,一經核實無誤,同樣可以獲得食安舉報獎金。特別是我們加大了食安舉報獎金發放力度。”市食藥局工作人員說,根據我市出臺的《青島市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被舉報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根據舉報人舉報的詳細程度,舉報人可獲得實際執行罰沒收入的10%-20%不等的獎勵額度。每次舉報獎勵最低金額不低于300元,最高金額一般不超過30萬元。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經同級食安委批準,可不受此限制。此外,市民匿名舉報并查處的案件,在結案后能夠確定舉報人真實身份的,給予獎勵。

    市民可撥打電話12345舉報。同時也可以關注“青島食品藥品監管”官方微信,在頁面的最下面一行中找出“微服務”,輕輕點一下,就會出現“我要舉報”一欄,點擊“我要舉報”就會自動進入舉報系統,市民按照上面要求填寫投訴舉報信息即可。

    [編輯: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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