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李滄轄區內企業‘去產能’過程中被分流并辦理失業的職工,具有李滄區戶籍的,可領取《李滄區再就業援助卡》,并以此為依據享受李滄區新出臺的針對‘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的相關優惠政策。”記者采訪李滄區人社局相關負責人時了解到,上月底,該區推出十條政策為“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就業創業“托底”。據了解,自青鋼、青島堿業啟動搬遷以來,已有7000名職工因身體、家庭、技術等原因沒有隨廠搬遷,選擇了分流安置、自謀職業,李滄區成分流安置職工的重要區域。
此次推出的十條政策涉及 “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培訓就業援助補貼、定向創業培訓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創業貸款貼息補貼、創業崗位開發補貼政策、用人單位吸納“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就業崗位補貼、用人單位吸納“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就業貢獻獎、免費入駐“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就業創業孵化中心政策、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孵化平臺房租補貼,以及創業帶動“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就業獎勵等。
“用人單位吸納‘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就業崗位補貼政策、用人單位吸納‘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就業貢獻獎政策、創業貸款貼息補貼政策等均是首次在全市提出,此外,在市級政策的基礎上,李滄又增加一些優惠政策,在全市實現了新突破,在全省甚至全國具有示范意義。”李滄區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
據了解,用人單位吸納 “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就業崗位補貼政策規定:在李滄區注冊的用人單位招用李滄區戶籍的“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與其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按照青島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納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為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并通過金融機構按月向其支付不低于青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發放用人單位吸納分流職工就業崗位補貼。每人享受期限連續不超過3年。
用人單位吸納“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就業貢獻獎政策在全市首次推出,具體規定為:在李滄區注冊的用人單位招用李滄區戶籍的 “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30人以上(含30人),與其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按照青島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納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為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并通過金融機構按月向其支付不低于青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的,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就業貢獻獎勵。其中,同一用人單位同一年度(12個月)內月平均招用人數達到30人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就業貢獻獎勵;在此基礎上,招用人數每增加5人,增加一次性就業貢獻獎勵3萬元,最高不超過80萬元。
創業貸款貼息補貼政策規定:具有李滄區戶籍的“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在李滄區行政區域內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開設網店和“一址多照”等創業實體,其申請銀行貸款額度為50萬元以下的,區財政通過貼息的方式予以扶持,扶持期限不超過3年。每年對區級財政實得部分貢獻30萬元以上的,按其所繳納區級財政實得的相應比例予以扶持,其中第1年100%,第2年60%,第3年30%,最長不超過3年。
今年7月,李滄區在全市率先建立“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就業創業孵化中心,此次推出的政策中包括免費入駐“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就業創業孵化中心政策和“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入駐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孵化平臺房租補貼政策。政策規定:凡市場主體在李滄區行政區域內投資建設創業孵化器、創業園區,吸納李滄區戶籍的“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入駐創業并提供房租減免的,根據減免的額度給予房租補貼,最高不超過每平方米每天0.8元,面積最大不超過30平方米,期限最長為兩年。
此外,在“去產能”企業分流職工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企業分流職工創業崗位開發補貼政策等方面,李滄區在全市政策的基礎上,分別增加5000元、20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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