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學用房是否安全、校舍有無對外出租情況……這都將接受地毯式排查。日前,青島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校舍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排查校舍建筑及周邊設施安全隱患。
根據市教育局的要求,各學校要組織力量逐校逐點對校舍建筑及周邊設施開展全面排查,排查重點是學校教學用房、生活用房、體育場館、游泳館及其附屬設施、圍墻、擋土墻、護坡護壩、大門、水塔、煙囪、地下管線道、電線桿、旗桿、電梯、鍋爐、避雷設備設施等,特別是要結合此次安排隱患排查,加強對學校大跨度校舍(橫向跨越15米以上空間的各類結構形式的建筑,含游泳館、禮堂、學術報告廳等)、玻璃幕墻、干掛石材墻面的專門排查檢測。對設計使用年限內的校舍進行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對超出設計使用年限的校舍,必須進行檢測鑒定,鑒定為D級危房的,必須立即拆除,鑒定可以繼續使用的,應當重新界定使用期限;對部分已過三分之二設計年限的校舍,應當每五年委托鑒定單位進行房屋安全檢測鑒定。
學校還要對校園內現存違章建筑和臨時建筑進行排查整治,對已建的違章建筑和已超出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不得繼續使用,應立即拆除。
為加強校舍場地管理,根據《青島市中小學校規劃建設和校舍場地管理辦法》關于“出租、出借的校舍場地應當限于教育培訓用途,收益按照政府財政性資金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的要求,市教育局辦公室于2014年4月11日下發《關于清理全市中小學校出租閑置校舍的通知》,在全市開展校舍出租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大部分出租校舍已經收回。根據相關規定,還將對全市范圍內中小學校舍出租出借情況再進行一次全面排查。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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