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作業時手指受傷,老板家有3處房產卻稱沒錢,拒不賠償。昨日,黃島法院開展“執行利劍”行動,49名“老賴”被查控,執行到位案款67萬元。下一步,黃島法院還將利用電子大屏幕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進行公開曝光,希望廣大“老賴”重視信譽,盡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凌晨執行老賴被堵被窩
11日凌晨5點,執行法官將被執行人李某堵在被窩里。被帶回執行局的李某態度依舊惡劣,叫囂著“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法院想拘留的話就抓緊辦手續,不用浪費口舌、浪費時間”。據執行法官介紹,申請執行人韓某原是黃島一家機械加工企業的職工,被執行人李某是該企業的大股東并擔任法定代表人,該企業的另一股東是李某的妻子郭某。
2013年4月13日,韓某在工作中受傷,左手食指和中指大部分缺損,構成九級傷殘,因未得到賠償,韓某向黃島法院提起雇員受害賠償訴訟,后經黃島法院和青島中院兩審終審,最終判令機械加工企業賠償韓某各項損失17萬余元。判決生效后,該企業拒不履行,2015年7月11日,韓某向黃島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執行過程中,李某與其妻子將企業注銷,法院依據韓某的申請依法變更李某與其妻子為案件被執行人。
女兒嫌丟人主動還款
法院多次督促兩被執行人履行義務,李某聲稱,一個指頭只賠一萬元,其余的一個子也別指望他多掏。法院經調查發現,李某在案件二審過程中將自己名下的三套房產和一輛漢蘭達越野車過戶給其女兒,兩被執行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被執行法官帶回執行局后,其妻立即通知了他們在銀行上班的女兒,李某女兒來到法院了解了案情后恍然大悟。李某女兒表示,一直沒弄明白為什么爸爸突然對她這么好,把房產、車輛都過戶給她,原來是為了逃債,真不夠丟人的。李某女兒當場交付了5萬元,并將漢蘭達越野車主動交到法院提供執行擔保,書面承諾在一個月內將案件全部履行完畢,若不能履行完畢則同意法院拍賣該車償債。
49名老賴被查控
昨日的執行,法官們分成四個組,行動主要針對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涉信訪案件,經過遴選,執行法官對40起案件進行重點突破。通過行動,對40案的49名被執行人進行查控,拘傳25人,拘留5人,扣押汽車2輛,搜查企業法人的經營場所1處,完全執結案件11件,執行到位案款67萬余元;達成執行和解案件14件,執行到位案款34萬余元。
(記者 樊蓉 通訊員 丁德振)
[編輯:帛幼]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