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已經加工包裝完畢,但上面印著的生產日期卻是3天以后,幸好該批次“早產”產品尚未入市便被查獲。3日,記者獲悉,黃島區食藥監局辛安食藥所執法人員日前查獲一批次“早產”食品,1300余袋食品被依法扣押,涉案企業最高將面臨10萬元罰款。
“上月底,我們在對轄區內一家食品生產企業進行檢查時,發現一批已生產好的預包裝食品印刷的生產日期‘早產’了3天,共計1300余袋。由于這種食品會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安全隱患,遂將其依法扣押。”3日,黃島區食藥監局辛安食藥所執法人員說。
據介紹,黃島區食藥監局辛安食藥所執法人員在對該食品生產企業進行檢查時,發現這家企業很多經許可的生產工藝流程被擅自改變,原本合理、科學、安全的生產工藝流程被省去了多項程序,變得簡單、隨意,食品安全隱患大大增加。 他們查獲1300余袋“早產”零食,所標注的生產日期均提前了3天。
“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是影響食品質量的重要因素,虛假標注不僅是對消費者的欺騙,更有可能對消費者造成健康傷害。 ”辛安食藥所相關負責人說,去年剛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規定,對于 “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行為,起罰額度從以前的2000元至5萬元變成現在的5萬元至10萬元。
據悉,由于該生產企業涉嫌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行為,辛安食藥所執法人員在依法將上述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給予查扣的同時,也對該企業依法立案查處。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潘旭業 通訊員 蔣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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