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食藥監局雙隨機抽查:兩家知名市場被責令整改
市食藥監局近日發布《關于流通環節重點水產品雙隨機抽查情況的公告》,2017年3月14日,該局按照隨機抽取被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雙隨機”工作程序選派執法人員對青島撫順路蔬菜副食品批發市場等2家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俊寶發水產品批發部等5名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進行了執法檢查,并監督抽檢黑魚等水產品5批次。
此次重點檢查了市場開辦者落實水產品市場準入、信息公示、抽樣檢驗等管理責任情況,水產品銷售者落實進貨查驗、索取相應產地證明或“一票通”等進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建立查驗記錄等情況。檢查發現的問題有:
青島撫順路蔬菜副食品批發市場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青島市市北區撫順路1號。經現場檢查,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查驗市北區俊寶發水產批發部(經營地址:撫順路批發市場A2、A3號)所銷售鯉魚的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二是未按規定對市北區俊寶發水產品批發部入場銷售的鯉魚進行抽樣檢驗或快速檢測。
市北區俊寶發水產品批發部,經營地址:撫順路批發市場A2、A3號。經現場檢查,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如實記錄其銷售鯉魚等魚類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二是現場未提供出其所銷售鯉魚的合格證明文件;三是經營環境衛生較差,該批發部暫養魚的水池衛生條件較差。
青島市城陽蔬菜水產品批發市場有限公司,地址:青島市城陽區和陽路597號。經現場檢查,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查驗入場經營者王淑香所銷售黑魚的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未查驗入場經營者李書軍所銷售鱖魚的合格證明文件;二是未按規定對王淑香入場銷售的黑魚、李書軍入場銷售的鱖魚進行抽樣檢驗或快速檢測;三是現場未提供出定期對王淑香、李書軍、李茂亮3個市場內經營業戶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的證明材料。
李書軍,經營地址:城陽蔬菜水產品批發市場內城陽區海鮮商城C1區09號。經現場檢查,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如實記錄其銷售鱖魚等魚類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二是現場未提供出其所銷售鱖魚的合格證明文件;三是其提供的鱖魚《產地證明》上未注明進貨日期。
王淑香,經營地址:城陽蔬菜水產品批發市場內城陽區海鮮商城D14區1、2號。經現場檢查,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如實記錄其銷售黑魚等魚類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二是現場未提供出其所銷售黑魚的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
李茂亮,經營地址:城陽蔬菜水產品批發市場內城陽區海鮮商城D13區6、7號。經現場檢查,存在以下問題:該業戶銷售的草魚不能提供有效供貨憑證,現場提供的“一票通”為青島市格式,不能證明是由供貨者江蘇省鹽城市養殖戶或批發商開具。
劉臨安,經營地址:市南區新田路7號青島農夫世通超市有限公司內。經現場檢查,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如實記錄其銷售黑魚等魚類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二是現場未提供出其所銷售黑魚的合格證明文件。
同時,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隨機抽取了市北區俊寶發水產品批發部銷售的鯉魚、李書軍銷售的鱖魚、王淑香銷售的黑魚、李茂亮銷售的草魚和劉臨安銷售的黑魚等共5批次產品,已送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進行檢驗,目前樣品正在檢驗中。
另外,在處理意見方面,對青島撫順路蔬菜副食品批發市場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城陽蔬菜水產品批發市場有限公司存在的問題,執法人員當場提出責令整改意見,并于3月16日分別移交市北、城陽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跟蹤調查處理。對李書軍、王淑香等2名經營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已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給予警告處罰,并責令其立即改正。對市北區俊寶發水產品批發部、劉臨安等2名經營者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已當場責令其整改,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青食藥監稽責改〔2017〕0314、0315號)。對李茂亮提供的“一票通”存在問題,已移交城陽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一步調查處理。對上述監督抽檢產品,待法定檢測機構出具最終檢測結果后,將及時公布抽檢信息,對發現不合格產品的將依法處理。
半島全媒體記者 肖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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