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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共享單車問題日漸突出 管理辦法正在研究

    2017-05-08 08:55:54
    來源:青島早報
    責任編輯:帛幼

    原標題:共享單車 想說愛你不容易

    共享單車問題日漸突出 青島研究管理辦法

    八大關城管中隊暫扣了大量占路的共享單車。

    共享單車問題日漸突出 青島研究管理辦法

    一名小朋友騎著共享單車在宜陽路車行道逆行。

    “五一”小長假期間,島城天氣轉暖,街頭的共享單車也隨著氣溫“熱”了起來,街頭景區似乎到處都能看到它們的身影。不得不說,共享單車方便了市民出行,解決了公共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難題。不過,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隨之而來也存在不少問題。由于缺乏規制和約束,無序投放、亂停亂放、違法騎行、事故安全等方面暴露出來的問題也日漸突出。

    問題一違法騎行該怎么管?

    4月25日,記者駕車沿登州路南向北行駛時,一名女子從車行道右側騎著綠色共享單車逆行而來,由于登州路是南向北車輛單行,這輛逆行共享單車過來時,正常行駛的車輛紛紛向左靠,鳴笛避讓,給原本較窄的道路行駛帶來一陣小混亂。

    4月27日,太平路與安徽路綠燈亮起,兩名騎著共享單車的男青年從人行道橫穿太平路,因為人行道上橫穿路口的行人較多,兩名男青年騎在共享單車上不斷扭動車鈴,猛蹬車踏板從行人身邊沖過去。

    5月2日,八大關景區內許多游客騎著共享單車穿梭,身邊就是禁止自行車騎行的交通標志……

    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市交警支隊民警告訴記者,共享單車的增多確實給城市道路交通帶來一些不安全因素。共享單車是一種經營性非機動車,交警部門不將其作為一種特殊交通工具對待,其通行規定與其他非機動車沒什么不同,應該完全按照相關道路交通法規執行。根據相關道路交通法規,包括自行車在內的非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放行信號時及時通過,不得在路口內逗留、緩行;不得在車行道內停車滯留或者三人以上并排騎行;轉彎前,應伸手示意;制動器失效的,不得在道路上騎行;自行車在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12周歲以下兒童。自行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此外,12歲以下兒童禁止騎非機動車上路。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扣留其非機動車。但對騎行共享單車的用戶而言,扣留車輛顯然沒有威懾力。此外,道路電子眼對自行車交通違法幾乎沒有遏制作用,只能依仗交警現場執法。

    問題二沒有自行車道咋騎?

    “青島大部分道路沒有自行車道,在機動車道上騎行很不安全。 ”“青島屬于丘陵地區,上下坡非常多騎自行車很累,不如坐公交車。 ”不少市民表示,青島的地形特征不適合騎自行車。

    記者在香港中路、山東路、重慶路、黑龍江路等重要主干道看到,道路上只有機動車道,并沒有非機動車道,而道路最外側的公交專用道也屬于機動車道,再往外側就是人行道,共享單車應該在哪個車道上騎很多市民都搞不清楚。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青島絕大多數的道路沒有設置非機動車道,部分道路甚至禁止行駛自行車。

    車輛行駛要“各行其道”

    市交警支隊民警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也就是按照“各行其道”的原則行駛。公交專用車道只準許公共汽車、校車和大型客車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駛入該車道,自行車也不能在道路兩側的公交專用道行駛。民警介紹,自行車可以在人行道上騎行,但要遵循行人優先的原則,注意避讓行人,需要橫穿馬路的時候,要下車推行,并且在綠燈時走人行橫道通過。

    問題三出了事故由誰負責?

    近來,多地發生共享單車安全事故,誰來擔責呢?據外地媒體報道,今年4月1日,天津一個9歲男童在騎共享單車時發生意外,致單車手柄插入脖頸;3月26日,上海一位11歲男孩在共享單車騎行過程中,被客車卷入車底身亡。記者上網搜索發現,據媒體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全國因騎共享單車發生的嚴重意外事故多達18起。雖然共享單車都有騎行前檢查車輛的提示,但很多市民表示,在解鎖共享單車前,有些“小毛病”不會顯現,只有騎行過程中才會發現。但運營平臺規定,若用戶開鎖提車,即表明已認同所訂車輛本身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都開始騎了,也就將就著使用了。 ”這種心態代表了大多數共享單車的用戶想法。

    有的賠有的發免責聲明

    對于“出了事故誰負責”的問題,共享單車運營方的說法不一。 ofo共享單車方面表示,他們為每名規范使用共享單車的用戶購買了保險。 ofo單車用戶在發生事故24小時內撥打保險公司辦案。據了解,規范騎行的ofo用戶受到意外傷害時,可申請報銷因當次意外導致的醫療費用,該保險為費用補償型保險,最高為1萬元;遭到意外傷害導致身殘、身故,可申請最高50萬元的賠償。

    而酷騎單車運營方則對此提出免責聲明。該公司在責任事故說明中表述,用戶在使用酷騎單車前,應檢查單車是否完整并確認能否正常使用,因騎行明顯存在故障的車輛或違反酷騎公司《用戶協議》錯誤使用酷騎單車,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酷騎公司免責。同時也規定,用戶已盡充分注意義務,仍無法發現單車潛在的質量隱患,在正常使用酷騎單車時發生事故,該公司可根據公安機關出具的《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的責任劃分,對用戶做出賠付。

    問題四隨意占路怎么處理?

    記者采訪中發現,隨著共享單車落地青島,亂停亂放的事情隨之而來。公交車港灣車站內、人行道上、花壇內、消防通道中……好多共享單車隨意停放,嚴重影響了公共秩序,甚至帶來安全隱患。記者在黑龍江路凱德購物中心附近發現,兩輛共享單車停放在拐彎處的車行道上,轉彎車輛不注意很容易造成事故。記者從共享單車運營方了解到,青島地區的共享單車投放沒有劃定固定區域。運營方將共享單車投放到商圈、地鐵站等人流密集區域后,由用戶掃碼開鎖騎走,至于停在何處,完全由用戶自行決定。

    對占路單車將予以暫扣

    我市城管執法部門在共享單車進入島城初期,就對亂占道擺放的單車隨見隨清,實施暫扣措施。市城管部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在島城有兩家投放共享單車的運營單位,他們均沒有辦理過任何占路經營手續。執法部門只要發現擺放的共享單車占路影響道路通行,就會對其依法暫扣。城管部門近期已經多次約談共享單車運營單位,敦促其立即整改?!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條明確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問題五單車損壞怎么管理?

    微信朋友圈中不斷出現單車被人為破壞、個人私占的情況。 “今天遇到一輛小綠車,大體檢車還算完美,但仔細一看,后車輪被人上了一把很小的掛鎖,險些中招。”網友孫女士在朋友圈圖文并茂講述自己的經歷。此外,李村河河水中、東部行道樹的樹杈上……好多令人意想不到的地方,都出現共享單車的身影。

    記者采訪發現,共享單車管理漏洞表現在,用戶用車過程是二維碼形式的,還車時的審核除了核心部件外,就算用戶把輪胎給卸了,照樣能過關。因此就出現好多停在路邊的單車沒有座椅、被個別人長期占用等問題。

    惡意破壞單車可拘留

    青島公安微信發布,4月15日,云南路派出所接到舉報,有人改裝ofo小黃車并據為己有。 4輛車身被噴成黑色,二維碼、車牌等車身信息,都已完全被油漆覆蓋。惡意破壞小黃車的是3名中學生,鑒于中學生尚未成年,警方免去其拘留處分予以警告,并通知家長,對這樣的惡意破壞行為予以1200元人民幣的罰款。公安部門表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共享單車問題日漸突出 青島研究管理辦法

    八大關景區內設有禁止自行車通行的標識,但仍有不少人在此騎行。

    共享單車問題日漸突出 青島研究管理辦法

    一輛共享單車被人用掛鎖鎖住。

    盡快出臺共享單車管理辦法

    今年我市“兩會”期間,市政協委員叢錦松的提案就與共享單車治理有關。叢錦松調研發現,我市共享單車主要投放在沿海一線主要景區、各大高校、商圈和地鐵3號線沿線各站點出入口等。隨著共享單車大規模涌入城市中心區域,其在運行過程中與島城城市管理不和諧的現象逐漸凸顯,主要表現在:不規范停放,隨意侵占人行道、盲道、城市綠地,擠占了城市公共空間等。叢錦松調研還發現,市民騎行不規范,使用者在人行道或馬路上無序騎行,影響交通秩序,存在安全隱患等。對于共享單車這一新事物的管理尚屬“空白”,給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戰。

    在提案中,叢錦松對規范管理我市共享單車給出了建議。首先是政府部門盡快出臺共享單車管理辦法,規范管理我市共享單車。此外控制單車投放總量,避免單車數量盲目擴張,單車總量要與城市規模和發展現狀相適宜。 “在準入上可考慮公共資源公開招投標的形式,確定運營主體。”叢錦松認為,建立對單車投放企業的考核評估退出機制,對不按照約定運行的企業嚴罰重罰直至退出市場。在加強使用管理方面,叢錦松建議采用網格化管理方式,規范引導單車停放。建立單車使用者個人信用管理制度,對不規范用車者的用車權利加以限制。同時可以在地鐵站出入口、商圈、高架橋、人行天橋等人流密集容易出現滯留和擁堵的地域,劃出固定的存放區域,其他地域可按照單車投放密度和合理距離來設置固定停放區域,解決車輛隨意停放擠占公共空間等問題。

    中共青島市委黨校教授 劉文儉

    值得推廣 但更要加強管理

    “共享單車值得推廣,但最重要的是加強管理。”中共青島市委黨校管理學教研部主任、教授劉文儉表示,共享單車在外地已經有了不錯的管理經驗,他前段時間在北京出差,很多時候就是騎共享單車代步。劉文儉告訴記者,每個城市有不同的環境和特點,青島應該盡快根據自己的城市特征,出臺相關管理辦法。比如在商圈、車站等人流密集的區域設立停放共享單車的站點,對運營方和使用者都能起到規范作用。此外,運營方也應該增多管理維修人員,及時清理亂停車輛,減少事故車輛的出現頻率。

    ofo運營公司公關部

    積極配合政府規劃投放運營

    “我們正配合政府工作,在政府引導下合理規劃投放及運營。 ”ofo運營公司公關部工作人員任保巒表示,ofo在青島地區目前總共投放了3萬輛單車,目前正與相關部門溝通,解決共享單車運營的審批備案問題。 “青島地區人行道允許非機動車行駛,我們推廣期間會告知使用者規范用車停車,遵守交通規則。 ”任保巒告訴記者,青島地區海岸線地形相對平坦,而且ofo現在也在研制變速車,希望能適應青島上下坡多的地形特點。對于共享單車亂停亂放、故障車多的現狀,該運營公司計劃通過網格化管理,與街道辦事處相結合,每個網格安排維修人員,就近招聘熟悉道路的當地居民。

    如何規范管理 我市正在研究

    4月21日,市規劃局局長姜德志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青島老城區路網較密,新區道路斷面則比較寬。按照中央“窄馬路、密路網”要求,市規劃局正在不斷優化青島的路網體系。自行車道在過去的道路斷面中是以非機動車道形式出現的,由于青島起伏的地貌特征,市民出行時主要以公交為主,自行車使用較少,非機動車道在實踐中就成了公交專用道。隨著市民對綠色出行重視程度不斷增加,市規劃局將對道路斷面做創新性設計,為綠色出行創造有利條件。對于共享單車的規范管理,市交通委等部門正在積極調研,研究相關管理辦法。

    外地共享單車怎么管?

    據《人民日報》4月25日報道,針對共享單車在運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濟南嘗試用制度化解難題,依法依規履行監管責任,取得了良好效果。濟南起草制定了 《濟南市關于鼓勵規范發展互聯網單車的若干意見 (征求意見稿)》《濟南市關于互聯網單車運營企業準入要求》和《濟南市中心城區共享單車停放技術導則》,對共享單車企業從技術、運維和服務等各方面進行嚴格審核,實現了準入有標準、運行有規范,第一批布點605處,投放車輛11000輛,現已全部完成,主要集中在公共交通樞紐附近、大型商業網點周邊、交通流量較大的道路和50條禁停道路上。再通過社區布點投放,實現對市民“家門口”的出行服務,解決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問題,

    記者檢索發現,目前,北京、上海、成都、深圳、南京等城市先后出臺了共享單車辦理辦法。其中,北京鼓勵企業完善用戶信用評價制度,對多次經核實確認的違規違約用戶列入企業黑名單,共同限制其使用;深圳擬要求在非公共區域(住宅、商業辦公等)自行設置單車停放區,采取技術、管理等手段,保證車輛按區域和點位規范停放;南京擬規定,租賃網約單車的使用者,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及協議的約定,不得將共享單車停放在封閉的單位和住宅小區內部;北京西城區3月公布了10條禁停共享單車大街;上海黃浦公布共享單車33條禁限路段,其中包括5條禁投禁騎禁停路段、22條禁投禁騎路段、6條限制投放停放區域。成都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共享單車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運營企業制定完善車輛運行維護、停放秩序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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