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893家企業享受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
日前,全市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辦理工作全部結束。據統計,共有893家企業享受了2016年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同比增長86.82%,加計扣除額達到 35.87億元,同比增長49.5%。據悉,這已經是我市連續10年保持大幅增長,有效激發了全市企業技術創新的積極性。
自2007年以來,我市針對國家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進行的多次調整完善,及時舉辦政策宣傳和專題培訓活動,全面提高了企業對接政策的能力。今年7月初,根據國家最新出臺的政策,市科技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聯合發布了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辦理指南,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相關政策、范圍、備查資料等一并告知企業,為企業明年申報做好準備。
據了解,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是為了推動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促進企業創新轉型的普惠性優惠政策。今年,國家有關部門下發有關通知,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其他企業仍適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50%,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 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也就是說,如果企業當年開發新產品研發費用實際支出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在稅前進行扣除,如果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則可以按175元在稅前進行扣除。新政策與原政策相比,放寬了研發活動適用范圍,進一步擴大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范圍,創意設計活動發生的相關費用可以稅前加計扣除,對研發費用的歸集和核算管理更加簡化,并減少了相關審核程序。
根據新政策,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是指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具體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記者 林 剛 王 娉
[編輯:芃芃]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