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為企業“減負”
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近年來,我市通過降低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比例,降低企業人力成本,為企業“松綁”、“減負”,營造良好的企業發展環境。自2012年至2017年底,共為企業和職工減負138.2億元。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文件精神,制定下發了《關于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由20%調整為18%。 2012年至2017年底,累計為企業減負83.6億元。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于延長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下發實施了 《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繳費費率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將參保單位和職工個人的失業保險繳費費率分別下調50%,調整為單位繳費比例 1%,個人繳費比例為0.5%。我市出臺《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階段性將失業保險繳費由1.5%降為1%。 2013年至2017年底,累計為企業和職工減負47.6億元。
自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對現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進行調整,由原來的0.7%、1.2%和1.9%三類工傷費率調整為0.2%、0.4%、0.7%、0.9% 、1.1%、1.3%、1.6%、1.9%共八類工傷費率。 2017年1月1日起再次調整工傷保險基準費率標準。調整后,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對應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為,一類至八類分別控制在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34%、0.6%、0.77%、0.94%、1.1%、1.36%、1.62%,平均費率由0.67%下調為0.57%。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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