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
整容潮蔓延學生圈 藝術類考生居多
記者采訪相關業內人士了解到,目前國內沒有針對未成年人醫學美容的問題做出具體規定。記者查閱到廣州市在2013年1月1日實施的《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規定》中規定,“不提倡未成年人實施醫療美容項目,未成年人確因特殊原因需要進行醫療美容的,須經其法定監護人同意。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為未成年人實施醫療美容項目前,應當向未成年人及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告知治療的適應癥、禁忌癥、醫療風險等事項。”
華西都市報記者采訪了成都多家整形美容醫療機構得知,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開始加入整形美容大軍,除了少部分燙傷或五官畸形的整形手術,大多都是為了追求美而進行的非醫療目的的面部微整形。每到寒暑假,娃娃面孔更為集中。
求診者中,學生群體主要集中在初三、高二和高三,為中高考備戰的藝術類考生居多。
成都某醫療美容機構副院長張勁松說,一是某些進入青春期的孩子本身強烈的求美心理使然;二是在考試、就業壓力之下,某些年輕家長不愿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美麗從娃娃抓起”。
“目前,并沒有規定未成年人不能進行非醫療的美容整形手術,我們不能拒絕未成年人及其家長的美容整形手術要求。但是,對于就診的未成年人,我們規定必須要有家長或法定監護人陪同并簽字同意,才能施行手術。”
他告訴記者,因為未成年人的骨骼、臟器未發育完全,手術后效果可能與預想的要差很多,而且手術有一定的風險。比如中小學時期,孩子的鼻子骨骼還沒發育好,有的孩子會出現“塌鼻梁”、“朝天鼻”等情況,如果過早地進行“隆鼻”手術,可能會影響到鼻子的正常發育。做整形美容手術不僅需要身體上的成熟,還需要心理上的成熟,患者需要有充分的準備面對一系列未知的手術風險。
事件進展
家屬索賠6000元,醫院不接受
近日,小真的媽媽李女士帶女兒到成都,找到這家醫院。她說之所以維權,是因為女兒是未成年人,在作為監護人的她不知情的情況下,醫院就給孩子做了手術,對孩子的面部造成了影響,因為孩子還在長身體。
她向醫院提出索賠,賠償金額至少要手術費用的一半,也就是6000元。1月28日,醫院權衡后,提出了自己的和解方案,即賠償李女士價值5000元的代金券。但這遭受了李女士的拒絕,“我們不會在這家醫院再做任何治療,代金券有什么用,根本用不上。”她希望折現賠償,醫院不接受。
目前,雙方仍未達成協議。
律師說法
“無監護人簽字就手術,醫院違法”
“無論從未成年人身體角度還是法律角度,美容醫療機構未經法定監護人同意,對未成年人進行醫學美容手術,都是違法的。”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因告訴記者。
他說,對于尚未發育成熟的未成年人,整容作為醫療手術的一種,意味著巨大風險。未成年人容貌還未定型,皮膚、器官、骨骼等組織還未發育成熟,過早地做美容外科手術不利于身體發育;更重要的是,在法律層面上,根據《民法通則》,滿十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整容手術這樣存在危險系數的醫療行為,明顯不屬于未成年人自己能決定的行為。整形醫院明知未成年人不能與之建立醫療美容合同,還利用他人身份證為其實施醫學美容屬于違法行為,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同時,這個醫療合同由于主體不適格,屬于無效合同,無效合同自始無效,可以要求返回費用,賠償由此導致的損失。
官方聲音
衛計委:責成屬地衛計局調查
針對此事,成都市衛計委相關科室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屬地管理原則,他們已將反映的相關情況通知了成都市金牛區衛計局,并責成成都市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支隊對此事跟進、督導,一旦發現涉事醫院存在違法或違規行為,將嚴肅處理。(周家夷 王蕾)
[來源:華西都市報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