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縣湫坡頭鎮北崖頭村村民何虎民,醉酒后和同村村民發生沖突,扔板凳砸傷對方頭部。傷者出院后提出了5.9萬元的賠償,其中醫療費用2.2萬元。對此,何虎民及親屬質疑醫院過度治療:“醫院做的8次CT均顯示傷者顱底平掃未見異常,醫生咋得出了傷者顱底骨折?
22日,記者獲悉,6月18日,旬邑縣衛計局邀請了咸陽市第一人民醫院、第二人民醫院和陜西省核工業二一五醫院的三名顱腦專家對此事進行調查。經查,旬邑縣醫院給傷者進行的所有檢查及診斷均符合醫療相關規范,用藥也均有依據。
由于不認同這一結果,何虎民的家屬表示會繼續向省級衛生部門反映,不排除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針對醫院的診療,何虎民親屬向調查組提出3個疑問:
疑問一:8次CT及腹部B超是否必要?
調查組:創傷病人多為復合傷,需排除胸腹及四肢等復合傷;顱腦損傷的特點是病情發展快,早期可能出現致命性顱內血腫,后期可能出現亞急性、慢性硬膜下血腫等遲發性顱內病變,故需進行嚴密觀察病情變化,檢測生命體征,動態復查顱腦等檢查。
疑問二:住院48天是否存在過度治療?
調查組:顱腦損傷患者往往病情重,病程長,恢復緩慢,常存在頭疼、頭暈等不適癥狀,患者住院23天后,上述癥狀減輕,顱內情況穩定,可回家休養也可以繼續治療。主治大夫曾與患者溝通,但對方拒絕出院。
疑問三:吸氧、心電監護等是否必要?
調查組:患者為顱腦外傷,根據顱腦外傷治療原則,給予吸氧,同時進行心電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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