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青報網訊 12月8日,山東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的文件,并要求各市依據教育部的“六不準”規定制定辦法,同時公布了有償家教的舉報電話:學校組織有償補課舉報 0531—81916517(基礎教育處);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舉報 0531—81676761(教師工作處);舉報郵箱:xxwgbbjb@sdedu.gov.cn。根據教育部新規,教師向培訓機構提供學生信息也在禁止范圍內。
教育部此次出臺的《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令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并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據介紹,在我省開展“兩規三禁”專項治理的基礎上,各地市需制定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實施辦法或細則,建立健全拒絕有償補課的教育、宣傳、考核、監督、懲處、檢查等制度,并落實到教育管理和教師隊伍建設全過程。要把治理有償補課情況作為學校發展性評價、學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要將在職中小學教師是否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作為年度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實行一票否決制。
記者從市教育局了解到,2014年青島就出臺了《治理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若干規定》,用六項監督措施,對有償補課堅決說“不”。一是設立教師有償補課舉報電話,自覺接受學生、家長的監督,并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都要設立教師有償補課舉報電話,青島市教育局有償補課舉報電話:85912915,青島市教育局投訴電話:85912940。二是市教育局還設立有償補課舉報信箱,對學生反映的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問題及時進行調查處理。三是實行有償補課定期問卷,每學期在全體學生中至少開展兩次問卷調查,問卷調查結果納入年度對教師的師德考核。四是簽訂自覺抵制有償補課責任書,進一步明確禁止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的各種行為。五是印發致全市學生、家長書,告知。六是委托第三方定期對有償補課情況進行監測、公告。
市教育局還明確規定,“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師德考核等次定為不合格等次。按照教師注冊制度要求教師5年一注冊,如果發現教師有償補課行為將在注冊時一票否決。在治理有償補課這一頑疾上,市教育局采取疏堵結合的方式,一方面明令禁止,另一方面對學生和家長的補課需求推出了公益輔導,每年的寒暑假各學校都有不同年級、不同學科的公益輔導班,同時鼓勵教師在校內利用課余時間為有補課需求的學生義務輔導,要求學校在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內適當給予加班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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