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下發《關于加快引進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的意見》。根據意見要求,青島將引進國內外優質高等教育機構,境內大學原則上應為國家“985”“211”工程大學或國內專業排名前5名的高校,境外大學原則上應為世界一流大學或擁有一流學科。到2020年,在青高等教育機構(含軍事院校)總數由目前的25所增加至50所以上。
目標:高等教育機構增至50所以上
到2020年,在青高等教育機構(含軍事院校)總數由目前的25所增加至50所以上。引進高校研究院、研究生院、國際化人才基地、技術轉移中心等機構20所以上;研究生數量在現有基礎上翻一番,在校生數量和高校數量位居計劃單列市首位,在副省級城市中處于上游水平;建成一批在國內外有重要影響力的高水平大學,使青島成為充滿活力的創新高地和人才高地。
青島西海岸新區、青島高新區、青島藍色硅谷結合各自產業定位,規劃布局高教園區或科教園區,每個園區至少新增4所高等教育機構;嶗山區、城陽區、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至少各新增2所高等教育機構。
引進國內外優質高等教育機構
引進的高等教育機構應為國內外知名高校,境內大學原則上應為國家“985”“211”工程大學或國內專業排名前5名的高校,境外大學原則上應為世界一流大學或擁有一流學科。“十三五” 期間, 重點引進海洋開發、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軌道交通、船舶海工、航空經濟以及文化影視傳媒、商學、財富金融管理等領域的學科專業。
建立健全現代大學制度
引進的國內外高等教育機構,可依法舉辦研究院、研究生院、國際化人才基地、技術轉移中心、校區(分校)、二級學院等機構。重點引進以研究生培養為主體的辦學機構。支持舉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學。設立的高等教育機構根據需要可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符合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條件的,經其主管部門審查確認,并經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可在青島進行事業法人登記。
探索公辦、民辦、國有民辦、混合制等多種所有制形式,采取合作辦學、墊資辦學、租賃辦學、獨立辦學等多種辦學方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高等教育機構的創建。引進設立的高等教育機構要創新體制機制和管理運行模式,建立健全現代大學制度,形成政府引導、社會投入的多元發展格局。
資金補助并提供用地支持
對引進并正式運行的國內外優質高等教育機構給予補助, 其中, 對引進的非獨立法人國內外優質高等教育機構, 第一年給予不低于500萬元的啟動補助資金, 以后根據績效情況每年補助不低于200萬元, 連續補助5年;對引進的獨立法人國內外優質高等教育機構, 第一年給予不低于1000萬元的補助資金, 以后根據績效情況每年補助不低于400萬元, 連續補助5年所需資金由市、區 (市) 財政共同負擔。
對國內外高水平大學來青舉辦校區或分校的, 劃出專門區域并預留500畝至3000畝建設用地;對設立研究院、二級學院等二級辦學機構的, 根據需要預留相應面積的用地。(青島新聞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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