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島市初中畢業生體育與健康課程學業考試實施方案》(青教通字〔2015〕90號)已于2015年10月29日發布,2016年全市所有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初中體育與健康學業考試。市內三區初中畢業生體育與健康考試將于2016年4月20日至22日舉行,緩考和外地回青考生于5月6日考試,其他區市體育與健康考試由教體局根據市教育局要求自主組織,結果統一上報青島市招考辦。
2016年的體育與健康考試方案將基本延續2015年的考試方案,堅持健康第一原則,堅持國家標準為根本標準原則,適當體現多項選擇原則,逐步向三年后的調整思路靠攏原則。是一個過渡性方案,主要做法保持政策基本穩定,個別地方做了微調:一是提前公布考試項目和考試時間,不再臨考三個月前通過抽簽搖號方式確定第二、三類考試項目;二是測試標準恢復了國家標準,不再降低測試標準;三是學生選擇項目范圍擴大,自主性加大,從過去抽簽決定的2個項目中選擇1個,變為第二類考試項目4選1、第三類考試項目3選1。
2016年青島市初中體育與健康學業考試,采取過程管理考核與目標效果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過程管理考核和目標效果測試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個等級。過程管理考核內容包括《體育與健康》課程學習評價、《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和大課間與課外體育活動等。目標效果測試須在半日內完成,包括三項內容:一是必考項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二是從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 、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50米跑任選一項;三是從足球運球、籃球運球、排球墊球任選一項。場地器材、測試規則和評分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規定執行。過程管理考核評定滿分為30分(初一、初二、初三每學年為10分),成績18分及以上的為合格,以下的為不合格。目標效果測試每個測試項目10分,總分30分,成績18分及以上的為合格,以下為不合格。過程管理考核合格者方可參加目標效果測試。
因往屆和外地回青考生無法實施過程管理考核評定,可以直接參加目標效果測試,其體育與健康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目標效果測試成績計算。
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或因嚴重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的考生,可申請免考。平時能參加體育活動,但由于突發生理疾病或意外傷害等原因,測試期限內不能參加測試的考生,可申請單項或多項免考。過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等疾病不宜參加長跑的學生,可申請辦理1000米(800米)免考,只參加其余兩項的測試。初中段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教育部門主辦或參與主辦的體育類比賽個人項目前3名、集體項目前3名的主力隊員,可由本人申請提出免考;獲得個人項目4-8名、集體項目4-8名的主力隊員,可由本人申請提出除1000米(800米)之外的兩項測試項目免考。經審核同意免考的考生,全部測試項目免考的考生測試成績確定為合格等級,部分項目免考的考生,各免考項目按6分計入成績,其測試成績按免考項目和參加測試項目得分計算成績。
因生理、突發事件等情況暫不能參加測試的考生,應在正式測試的前一天申請辦理緩考,經審核批準后,方可緩期測試,內容與辦法與正常測試相同。
除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或因嚴重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的免考考生,其他免考考生必須有過程管理考核評定(學校提供過程管理考核相應資料),免(緩)考考生由學校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含病歷、檢查檢驗報告、用藥明細及繳費憑證,殘疾人須持《殘疾證》),經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區市教育(體)局和市教育局考試領導小組逐級審核確定,并在學校張榜公示一周。
根據三年改革早告知的原則,目前正在全面調研和充分論證2019年的體育與健康考試改革方案,爭取早日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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