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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辦小學令一年級學生繳二年級學費 不從者退學

    2016-05-06 07:45:25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光影

    離一年級結束還有好幾個月,就被學校催繳二年級的學費,這讓孩子家長田先生有些不滿,他因在國外出差耽誤了繳費,竟然收到了為孩子辦理離校的通知單。市教委證實,提前好幾個月催繳學費的做法不妥,他們已讓屬地教委介入調查。日前,校方與田先生達成一致,同意其二年級開學前再繳學費。

    3月28日

    校方要求繳納下一學年費用

    ●【清單】

    田先生的兒子就讀于北京青苗國際雙語學校陽光上東校區,今年3月28日,他收到一份學校下發的費用清單及付款說明,他仔細一看,原來是學校要求繳納2016至2017年度的學費和餐費,共計17.3萬元,下方還附有繳費方式。

    ●【時限】

    田先生告訴記者,他的孩子目前就讀一年級,去年選擇該校時,只是提前繳納了2萬元“占位費”,后續費用開學前才繳齊,沒想到今年才3月就被催繳下一學年的學費。北京晨報記者看到這份催繳學費的通知單,上面明示要家長于“2016年4月10日之前”繳費。

    ●【舉報】

    田先生查閱相關文件,發現教委曾有明文規定,不允許跨學年收費,于是,他將相關情況反饋給北京市教委監察處常設亂收費舉報熱線,對方要求田先生發去相關材料和證據,表示會督促屬地教委介入調查。

    4月22日

    教委介入調查家長放心出差

    聽到教委在介入,田先生這才放了心,之后安心出差去了。4月22日,他回國之后曾致電教委追問進展,得到的答復是“正在督辦”。

    4月25日

    校方告知不再保留孩子學位

    不過4月25日,田先生收到來自學校的另一份通知單,讓他如坐針氈。記者日前也看到了這份通知單,“根據學校財務部和招生部的記錄,您還沒有完成繳費。 學校將停止收費并不再為您的孩子保留下個學年的學位。”田先生致電青苗學校招生部,工作人員確認二年級名額已經招滿,讓田先生給孩子在附近找合適的學校就 讀。

    一聽此話,田先生頭都大了一圈。“我一個月前就舉報到教委了,教委一直答復在督辦,結果還是被學校勸退了。”無奈之下,他只好開始尋找其他私立學校,著手為孩子考慮轉學。

    5月4日

    校方董事同意家長遲繳學費

    前天下午,記者隨田先生一同來到青苗學校上東校區,董事長施女士出面,稱一切都是誤會。施女士證實,朝陽區教委確實已在介入,但因為并沒提及具體家長名字,校方誤認為是另一位家長,因此沒有及時跟田先生溝通,造成了誤會。

    施女士稱,提前收費是因外教合同都是兩年,學校必須提前確認下學期孩子數量好決定外教的去留,但這并不是死規定,只要家長和校方及時溝通,一切都是可商 量的。她證實,一年級孩子共7個班,除田先生外,已有其他家長提出了遲繳學費,校方全都答應了。最終,經過協商,校方和田先生達成了一致意見,同意其在8 月中旬開學前將學費繳齊。

    ■教委回應

    提前收費

    肯定不妥

    記者查詢發現,《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治理義務教育階擇校亂收費問題的意見》(京教基二[2011]10號)規定,“民辦學校可按物價等有關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一學期或一學年的學費,不得跨學年度收費。”

    北京市教委監察處常設亂收費舉報熱線證實,提前四五個月就收取下一學年的學費肯定是不妥的,他們既然讓田先生傳真了舉報材料,代表已經立案轉達給屬地相關部門介入了,等有了結果也會答復舉報人。

    北京晨報96101現場新聞

    首席記者 岳亦雷

    線索:辰先生

    [編輯: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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