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brzxx"><nobr id="brzxx"><progress id="brzxx"></progress></nobr></address>

    <address id="brzxx"></address>

    <address id="brzxx"></address>

    <noframes id="brzxx"><form id="brzxx"></form>

    搜索
    信網手機版移動繼續看新聞

    人社部:公務員考試答卷雷同 報考者至少禁考5年

    2016-09-29 08:50:24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可可

    新一年度國考將至。28日,人力社保部公布《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加大了對高科技作弊行為的打擊力度,增加了雷同答卷處理的有關內容,從10月起,公務員考試中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五年內甚至終生不得報考公務員。

    有組織作弊將被長期記錄在案

    《辦法》中加大了對考試作弊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和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報考者取消當次報考資格、不予錄用,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視情形記錄5年或者長期記錄。對抄襲、協助抄襲的或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而如果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經查實認定為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的,則將長期記錄。對于錄用工作人員組織、策劃有組織作弊或者在有組織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則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增加雷同答卷的處理條款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與試行辦法相比,新頒布的辦法中,增加了雷同答卷的處理條款?!掇k法》規定,在閱卷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同時,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5年內直至終生不得報考公務員。

    國家公務員局相關負責人指出,公務員主管部門對任何破壞考試公平公正的行為堅決予以打擊,對考試作弊行為“零容忍”。“近年來,作弊開始盯上高科技。此次,增加雷同答卷的處理條款,為懲處利用高科技手段實施作弊的行為提供了依據,以此加大對高科技作弊的打擊力度。”

    對處罰不滿可申請行政復議

    相關負責人還表示,新《辦法》注重與有關法律法規的銜接。比如,與《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銜接,《辦法》就增加了有關擾亂考點、考試秩序的處罰條款。包括: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錄用工作場所秩序的;拒絕、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報考者的等行為,責令離開考場;情節嚴重的,可入禁考名單,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公務員主管部門還同時公布了《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書》的樣式文本,其中明確“如對處理決定不服,可自收到本處理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處理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記者 解麗)

    [編輯:可可]
    精彩美圖 更多 >>

    分享

    青島話題 更多 >>

    深度報道 更多 >>

    大家愛看

    信網手機版

    信網小程序

    青島網上辟謠平臺

    AI調解員

    Copyright © 2016 信網. All Rights Reserved 魯ICP備:14028146號 新聞備案:魯新網201653205魯公網安備:37020202000005號
    亚洲欧美精品一区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