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2中、青島15中、青島華夏職教中心等8所學校公布了學校管理權限清單,標志著政校聯動的清單管理模式在青島市推開。據悉,此次推行的學校管理權限清單制度是青島市推行管、辦、評分離改革,構建現代教育治理體系又一制度突破,將學校管理的基本權限、涉及師生切身利益的事項和重大決策事項納入清單目錄。副校長、中層干部、教師選聘等在學校依法自主辦學方面具有關鍵作用的14個方面的管理權限同步下放給學校。
下放自主權為學校“賦權”
我市堅持將充分釋放學?;盍ψ鳛楦母锏某霭l點和立足點,以《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充分考慮學校作為單位法人應享有的權力,將學校管理的基本權限、涉及師生切身利益的事項和重大決策事項納入清單目錄。為保障學校管理權限的自主行使,同步將副校長、中層干部、教師選聘等在學校依法自主辦學方面具有關鍵作用的14個方面的管理權限下放給學校。同時,我市將政府自身的改革作為推進管辦評分離改革的前提和基礎,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權限,在全國率先開展學校立法工作。目前《青島市中小學校管理辦法》已經進入政府審議階段。規章在規定學校職責和內部治理體系的同時,重點理順政校關系,針對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學校辦學中的越位、缺位情況,明確了政府對學校經費、師資、安全等保障職責,特別是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擾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為學校辦學提供寬松的環境。
公眾參與學校重大事項決策
學校管理權限清單以“一事一單”的方式,明確了管理權限的運行軌跡,并標明了每件事項的監督機構和聯系方法,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各界公示,強化學校內部和社會各界對辦學自主權的監督。在管理權限運行上,通過分級授權、分崗設權,實現分級管理,形成對權力的制衡;同時,要求工程基建、招生招聘、財務、年度考核等重大工作必須經由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研究決定等程序,按規定需經校務委員會、教代會、家委會等討論通過的事項,在校長辦公會決策前必須組織召開相應會議專門聽取意見,通過規范議事程序,平穩、有序實現了校長權力的讓渡。根據政策,校內充分征求教職工和學生意見,校外加強與家長、社會的溝通,并邀請學校法律顧問進行合法性審查,根據各方面征求的意見對清單進一步修改完善。清單形成后,要提交教代會、校務委員會、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公布。
家委會職能進一步提升
依法按章運行作為學校管理權限行使的基本原則之一,在中小學、幼兒園全面建立章程的基礎上,按照“一事一單一制度”的原則,通過制訂清單,將章程確立的學校重大事項決策、重要管理權限運行的基本原則細化、實化;同時,全面推進學校制度廢、改、立工作,逐項規范相關工作制度,既保證了各項權限行使有制度可循,又推動了以章程為統領的學校規章制度體系的建設,對學校章程的有效運行具有積極意義。
為推動學校管理權限的依法、民主運行,我市按照校長負責、黨組織領導監督、民主參與的原則,全面修訂校長、黨組織、教代會工作規定,規范校長、黨組織、教代會職權和議事規則,并在全市中小學全面推行了校務委員會制度,推動建立教代會、家委會等常態化運行機制,建立健全了局、校兩級的合同和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探討建立學校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治理機制。目前青島市中小學全部建立了校務委員會,在全市中小學全部建立家長委員會的基礎上,成立青島市中小學家委會專業委員會,指導家長委員會切實發揮職能。另外,還積極推進了教師和學生自治組織建設,通過設置校長學生助理、值周校長、成立學術委員會等形式,推動實現學生自我管理、教師學術自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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