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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報:青島中小學校管理辦法激發辦學活力

    2017-02-27 19:22:23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王 沛
    責任編輯:亞麥

    原標題:落實主體地位 激發辦學活力 青島出臺中小學校管理辦法

    簡政放權落實學校法人主體地位、創新學校治理結構、構建現代教育治理體系……近日,青島出臺政府規章《中小學校管理辦法》,通過地方立法強化學校管理,鞏固這些現代教育制度改革成果,推進依法行政、依法辦學、依法執教。

    “中小學校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學生,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適當懲戒”,其中這一提法最近引發社會熱議。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委員楊東平認為,其實懲戒和激勵是相輔相成的,是所有管理的常態。在強調學生權益保護和反對體罰的同時如何實施“不打孩子的教育”,我們尚缺乏經驗,青島若能深入探索,將是對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的一個貢獻。

    《辦法》確立的現代學校制度中,明確了學校是辦學的主體,用學校章程細化責任清單,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學校在課程實施、招生及學生管理、教師選聘與管理、經費管理和對外合作等方面均有自主權,進一步激發了辦學活力。

    《辦法》對中小學家長委員會和家庭教育工作,以政府規章形式予以規定,成為全國首例。青島實驗高中學生家長張波祥說,“《辦法》為我們家長參與學校教育活動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有利于家校密切合作與互動。”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王敬波表示,法治是實現教育現代化的可靠保障,要更加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教育改革發展,更加注重教育法律法規體系和執法體制機制建設。(記者王沛)

    [編輯:亞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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