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教育廳下發規定:中小學生競賽表彰不得收費
為了規范管理我省面向基礎教育領域開展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省教育廳4月18日下發文件規定,原則上不得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競賽活動,所有活動必須要在省教育廳“認證”。另外,山東嚴格要求,經批準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不得收費。
省教育廳規定,所有面向基礎教育領域開展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于今年5月30日前重新向省教育廳進行審核報備。未經重新核準的,不得組織開展活動。
省教育廳將于今年6月30日前在廳網站發布經批準同意組織開展的、面向基礎教育領域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活動名單。以后每年新申請列入的,要于3月1日前、9月1日前向省教育廳提出申請,省教育廳審核后分別于當月底公示發布審核通過的備案名單。
另外,經批準組織實施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必須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有利于發展素質教育,有利于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必須堅持公益、自愿原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條件強行要求學?;驅W生參加此類活動,不得收取活動費、報名費和其他各種名目的費用,不得組織培訓,不得推銷或變相推銷相關資料、書籍或商品,堅決克服逐利傾向;必須按照審核備案的內容開展活動,不得擅自變更組織內容、范圍、方式等。
面向基礎教育領域開展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普通高中學生參加的由省教育廳統一記入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初中學生參加的,由各市根據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寫實性記入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所有獲獎結果只能視為榮譽,不得作為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嚴禁組織與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掛鉤的“奧數”、等級評定、選拔性考試及學科類競賽活動。
同時,省教育廳公布了聯系和舉報電話:0531-81916517。舉報郵箱:sdjjc6517@163.com。
[來源:半島都市報 編輯:可可]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