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地稅局稅收管理二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系統升級后,根據納稅人(月)季度預繳和年度匯繳申報數據,可自動判定納稅人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申報系統可自動計算出應享受的稅收優惠數額。其中,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萬元的納稅人,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30萬元的納稅人,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納稅人錄入相關申報數據,申報系統便可自動計算得出稅收優惠數額。這樣,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均可自主及時享受到稅收優惠,保證了小型微利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應享盡享’。”該負責人告訴記者。
除納稅人“自主享受”優惠政策外,青島地稅還多舉措催著納稅人享受優惠政策。據了解,系統升級后,仍有部分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因各種原因未及時享受優惠政策。針對這種情況,青島地稅將小型微利企業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情況進行了梳理,梳理出未及時享受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名單,通過行政辦公系統下發,督導各單位及時關注跟進落實。
據了解,2014年1-9月份,青島地稅所轄小型微利企業30129戶,其中盈利戶數8990戶,盈利戶數享受優惠8417戶,盈利戶數受惠面99.64%,減免稅額近4000萬元。下一步,青島地稅將進一步查漏補缺,強化宣傳,力爭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零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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