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10多天就要跟2014年說再見了,還沒有休完的年假即將清零,昨天一大早,進出口公司的老板孫琦就陸續接到了6名員工的年假申請單,放還是不放成了困擾他的難題。“要是同意這些員工放假,至少有兩個部門會缺人,年底銷售要受影響,要是不同意他們休年假,給他們3倍工資,其他員工又會心理不平衡。”孫琦稱。昨天,記者采訪了島城40名不同行業的員工,發現已經將年假休完的人數還不到一半,很多員工的年假都是“被放棄”的,而只有5人拿到過年假補償的3倍工資。
現象
老板郁悶 年底員工扎堆休假
“我們公司一共就21名員工,其中負責貿易的就只有15人,他們6人同時要求放年假,我根本就安排不開。”孫琦稱,現在已經是12月底了,如果要安排這些員工休假,也就意味著下面兩個周,每周至少有3人不能來上班,每年12月份到第二年的2月份都是他這家公司最忙的時候,每個業務員都有各自的客戶群,這么多人同時休假肯定會影響公司的業績,但不同意員工休假,就要給3倍工資的補償。這筆錢公司能拿得出來,但就怕補償了這6名員工,其他的員工會心理不平衡。“年底扎堆休假的情況,往年也曾經出現過,我從今年春天開始,就提醒過這些員工提前休假,但他們就是不休,非得等到今年最后一個月才休假。”孫琦稱,他認為這事員工個人也有責任,這筆不休年假的3倍工資補償自己拿得有點冤枉。
員工糾結 年假再不休就清零
“年初的時候,我們擔心下半年家里有事情要忙,如果已經提前休過年假,再找老板請病假或者事假,老板臉色會更難看。”一名剛剛提交了年假申請書的員工稱,到了年中的時候自己想要休年假,可趕上單位其他同事也要休年假,公司規定除非老板批準,否則不能兩名員工同時休年假,自己只能給其他同事讓路,過了十一黃金周后,自己準備休年假到外地去旅游,申請年假時老板又稱公司業務忙,要求拖一拖,結果三拖兩拖就拖到了年尾。這次找老板交年假申請書時,老板的臉色確實很難看,但再有10天今年的年假就要清零了,再不休年假就真沒機會了。
調查
休完年假的不到一半
昨天,記者采訪了島城40名不同行業的員工,發現已經將年假休完的員工只有19人,他們大部分都來自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帶薪年假制度執行得比較好,而另外21名沒有休年假的員工大部分來自中小企業,其中9名員工臨近年底還有3天以上的年假沒休,12名員工今年連一天年假都沒休過,這12人中有6名從事銷售行業的員工已經連續3年沒有休過年假了。“我們的年假都是被‘自愿’放棄的,公司每年12月份都要求員工寫一份年終總結,其中就要求有一部分寫自己為了公司做貢獻,自愿放棄休年假。”不愿透露全名的方女士稱,這份年終總結直接關系到公司對自己的年終評價是優良還是中差,而這個評價又與大家的年終獎金直接掛鉤,所以大家只能“心甘情愿”將“自愿”放棄休年假的證據交到公司手中,而且沒有任何補償。
為同事們爭到補償金
記者采訪的21名沒有休年假的員工中,只有5人因為沒有休年假拿到過3倍工資補償,而其中兩人是通過自己的爭取來獲得的。“按照我們公司的財務規定,3倍工資的補償申請必須是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才算數,但你能想象一名普通員工拿著一份要求3倍工資補償的申請去找公司主要責任人,要承擔多大的心理壓力嗎。”邢成濤稱,他是一家外資公司做市場研發人員,也是這家公司第一個真正要回年假3倍工資補償的人。但他稱自己提交申請時被身邊所有人都當成另類,因為公司已經發了一份薪水,剩下的兩倍工資算起來最多1000多元,但他覺得這筆補償是自己應得的,他向公司負責人遞交了申請后,也得到了公司負責人的認可,并宣布此后因公司原因無法休年假的員工,都會按照平時工資的最高額,給予3倍工資的補償。而絕大部分沒拿到3倍工資補償的員工都沒有邢成濤這樣的勇氣。“誰知道老板是真想不起來該補償,還是在有意裝糊涂,身邊的人也不敢給老板提這個醒,我們只能吃啞巴虧。”剛剛炒了老板魷魚的孫悅稱,他在前一個公司周末加班、晚上加班連節假日都要加班,從沒拿到過加班費,休年假更是沒聽說過,連休病假都會被扣獎金。他覺得3倍工資事小,自己對公司的犧牲得不到承認才是最讓人委屈的,他覺得前公司沒有人情味,最終選擇跳槽。
“我到新公司剛上班10多天,休年假可能要等到明年下半年才能提出來。”孫悅說。
老板高招
集體休年假 全員去旅行
記者采訪了4名企業的負責人,他們對如何給員工放年假都各有高招。從事進口醫療器械銷售的外企青島地區負責人王富年經理稱,如果讓公司的17名員工自己選擇休年假的時間,很可能造成公司當月銷售指標無法完成。因此每年11月下旬,確定公司當年的銷售指標完成后組織全公司員工集體出游10天。此時正是公司銷售淡季,也是外出旅游淡季,公司幾乎負責出游的所有費用,而員工們享受的也是10天的帶薪年假,實現員工與公司的雙贏。“我們公司始終鼓勵員工休年假,每年年初后勤部門都會提前制定一張各部門的休假時間表,輪到休假的員工必須將手頭工作交給同事,如果不休年假非但沒有補償,反而會被扣績效獎金。”從事對外進出口貿易的胡達聲經理告訴記者,進出口行業最重要的就是業務員手里掌握的客戶群,業務員利用公司貿易活動建立的客戶網絡很容易就會變成“私人財產”,甚至有些業務員會帶著這些資源跳槽或者另起爐灶。公司采取鼓勵休年假的制度,會同時要求休假的業務員將手頭的客戶資源轉交給同事處理,通過一次次的休年假調整,讓這些客戶資源變成公司的公共資源,也讓員工看到公司缺了誰都能正常運轉,可以有效避免員工跳槽。
年假可拆開批發變零售
“我們單位允許公司員工將年假時間化整為零。”從事文化產業的鄒德亮經理告訴記者,其實員工經常會因為私事需要遲到早退,比如想提前回家看一場關注已久的球賽,想提前下班去商場搶打折衣服,閨蜜失戀需要有人陪著,但這些理由很難拿到臺面上向老板申請,公司允許他們將年假時間就像儲蓄一樣存在公司總務部,在不影響公司正常運轉的前提下,只需要做個登記就可以支取半天或者一天的時間,既方便了員工,公司又不會因為扎堆休年假,出現人手不足的窘境,關鍵是讓公司的人情味更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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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年假工資補償多少
根 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即年假)。年假時間與工齡掛鉤,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按照上述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包括正常支付的100%工資和補發200%的工資)支付未休年假工資報酬,日工資收入則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律師說法
員工不申請不代表放棄
“一般來說為了保障員工的利益,公司是不可以將當年的年假順延到第二年的,員工在年底扎堆休年假,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公司如果不能安排休年假,就必須按照法律規定,除了員工的正常工資外,再給予相當于兩倍工資的經濟補償。”大成律師事務所的王文濤律師稱,現在大部分企事業單位的做法,必須由員工提交休年假申請,然后經過批準才可以休假,如果員工不提出申請,就默認為員工放棄休年假,其實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即使員工不申請休年假,也不代表其放棄休年假的權利。相反安排員工休年假的主動權其實是在公司或者單位手中,公司可以考慮正常營運等因素,安排一定的時間段讓員工休假,但也應該給與員工一定的選擇空間,如果員工一再拒絕在此時間內休年假,公司才可以要求員工提交書面證明,主動放棄休年假,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員工才得不到3倍工資補償。
本版撰稿 記者 黃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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