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brzxx"><nobr id="brzxx"><progress id="brzxx"></progress></nobr></address>

    <address id="brzxx"></address>

    <address id="brzxx"></address>

    <noframes id="brzxx"><form id="brzxx"></form>

    搜索
    信網手機版移動繼續看新聞

    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政策問答明細(三)

    2014-12-04 10:55:28
    責任編輯:每皮

    卡證管理篇

    79、什么是社會保障卡?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簡稱“社會保障卡”,是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由地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公眾發行的,主要用于社會保障領域的集成電路(IC)卡,是持卡人享有社會保障權益的電子憑證 ,具有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基本功能。同時,可作為銀行借記卡使用 ,具有現金存取、轉賬、消費等金融功能。

    80、為什么發行社會保障卡?

    發行社會保障卡對于全市統籌城鄉發展,打造民生幸福工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提升政府公共服務能力,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進程等具有重要意義。發行社會保障卡有利于社會公眾便捷地享受社會保障待遇,提升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和服務能力,特別是我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頒布實施后,實行就醫、付費、防病“一卡通”,便于持卡人刷卡就醫結算,更好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項公共服務,從而實現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標。

    81、原新農合就醫卡需不需要換成“青島市社會保障卡”?

    本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實施后,原新農合已納入本市社會醫療保險范疇,原新農合人員參加居民社會醫療保險,根據市政府關于實行就醫、付費、防病“一卡通”的要求,原新農合就醫卡需要逐步更換為青島市社會保障卡居民卡。

    82、社會保障卡居民卡有哪些功能應用?

    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主要用于辦理個人事務,是享受政府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和金融服務的電子憑證。具有信息記錄 、身份識別、信息查詢、業務辦理及金融服務等基本功能。

    (一)身份憑證。作為持卡人享受公共服務如參保登記 、繳費申報、醫療費用報銷、待遇領取、資格認證等業務辦理的身份憑證。

    (二)信息查詢。持卡人可以通過社??ǖ牟樵兎赵O施,查詢本人的基礎信息 、社會保險等業務應用信息。

    (三)醫療費用結算。持卡人可以到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就診、住院確認、費用結算等業務。

    (四)社會保險費繳納??梢赞k理社會保險費的繳納和銀行代扣等業務。

    (五)待遇領取。包括養老金 、民政福利、特殊人員補貼、醫療費用報銷等各項社會保障待遇領取。

    (六)金融功能。作為銀行借記卡使用,具有現金存取、轉賬、消費等金融功能,暫不支持貸記功能。

    83、原新農合人員怎么申請換發社會保障卡?

    原新農合人員社會保障卡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同發卡銀行統一組織,免費發放。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與公安戶籍信息不一致和新增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障卡,應在更正補全信息后,由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指定的發卡銀行辦理申領手續。具體換發辦法:以村居為單位,由市社會保險事業局會同合作銀行統一辦理申領手續、制作社會保障卡,由村居負責按規定發放給每一位原新農合參合人員。其中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參保信息與公安戶籍信息比對一致、且有照片信息的,制作發放社會保障卡正式卡;姓名身份證號碼與公安戶籍信息比對不一致、或沒有照片信息的,為不影響參保人員持卡就診結算,暫時采用社會保障卡臨時卡過渡。

    84、原新農合參保人員如何辦理參保信息更正手續?

    原新農合參保信息如姓名、身份證信息與公安戶籍信息不一致的人員,應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到參保所在村居辦理信息更正登記 ,由村居或街道鎮協助辦理信息更正等相關手續。

    85、個人照片信息如何采集?

    個人照片信息原則上主要從公安戶籍信息獲取;公安部門無法提供的,本人可到發卡銀行指定的照片信息采集點現場拍照采集;本人無法到現場采集的可向經辦服務銀行網點提供1張2寸紙質或數碼彩色照片。

    86、參加原新農合的中小學校在校學生和幼兒園兒童的社會保障卡什么時候辦理換發?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市人社局會同市教育局從今年9月份開始,以學校、幼兒園為單位統一申領,集中換發新版社會保障卡,今年年底前將全部換發完畢。

    87、申領社會保障卡需要多長時間?

    初次申領社會保障卡的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發卡銀行對符合制卡條件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申領人發卡。申領人可按約定時間和地點,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辦理社會保障卡領取手續。特殊情況,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60天。

    88、原新農合參保人員領卡后發現卡面信息有誤怎么辦?

    發現此種情況,多為照片與本人不符,或姓名音同字不同、身份證號碼有誤等。應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 、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就近到發卡銀行任一網點辦理信息更正登記手續,由發卡銀行匯總后,協助到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信息更正手續,并發放社會保障卡。

    89、領到“青島市社會保障卡”后,原來的新農合就醫卡還能用嗎?

    本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將于2015年1月 1日施行,持卡人員持社會保障卡到醫療保險定點單位刷卡就診結算;領到“青島市社會保障卡”后,原來的新農合就醫卡自動廢止,個人不需要辦理其他手續。

    90、原新農合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如何使用?

    社會保障卡有社保和金融兩個功能,原則上需要激活才能正常使用。為了便于原新農合參保人員使用社保功能,社會保障卡居民卡社保功能在發放時就已經激活,個人不需要辦理社保功能激活手續;社會保障卡的金融功能需按銀行相關規定,持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發卡銀行任一網點辦理激活手續后才能使用。

    91、原新農合人員就業后,社會保障卡居民卡需要更換嗎?

    原新農合人員就業后,應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社會保障卡居民卡也需要同時更換為社會保障卡職工卡。

    92、持卡人社會保障卡丟失怎么辦?

    社會保障卡遺失的,持卡人可先通過撥打市政務服務熱線12345人工或自動語音系統進行口頭掛失,再到社會保障卡發卡銀行的服務網點辦理書面掛失;也可以直接到社會保障卡發卡銀行的服務網點辦理正式掛失和補換卡手續。

    93、掛失補換社會保障卡需要收費嗎?

    社會保障卡掛失補換卡免卡片成本費,其他相關收費的標準由發卡銀行根據本行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94、社會保障卡補換卡需要多長時間可以領到新卡?

    社會保障卡經辦服務網點應自受理補換卡申請7個工作日內為持卡人發放新卡。持卡人在補換社會保障卡期間因應急就醫等原因急需用卡的,可向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申領社會保障卡臨時卡。臨時卡只有社保功能,須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同時使用 。

    95、社會保障卡居民卡可以在藥店買藥嗎?

    不能。按照本市社會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基金只建立統籌基金 ,不設立個人賬戶,社會保障卡居民卡沒有個人賬戶金,社保功能不能在定點藥店買藥。但是可以通過卡的金融功能進行買藥結算。

    96、社會保障卡申領、正式掛失、解掛、補換卡、密碼維護、信息變更等業務不能本人辦理怎么辦?

    社會保障卡申領 、激活、正式掛失、解掛、補換卡、密碼維護、信息變更等業務原則上由本人辦理,因嚴重老、弱、病、殘或其他特殊原因本人無法辦理的,由發卡銀行做好對特殊客戶耐心細致的引導和解釋工作,并主動幫助其辦理完成所需業務,做到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監督管理篇

    97、我市的社會醫療保險由哪些部門具體管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社會醫療保險的行政管理工作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醫療保險基金征繳、經辦管理和支付工作。

    發展改革、財政、衛生計生、物價、食品藥品監管、民政、公安、審計、教育、電子政務、工會、殘聯、慈善總會等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社會醫療保險相關工作 。

    98、單位和個人違規有什么處罰?

    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醫療保險基金 ,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戶籍、學籍、勞動關系或者冒用他人資料參加社會醫療保險;

    (二)冒用 、偽造他人的社會保障卡(證)在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

    (三)偽造、變造票據或者有關證明材料騙取社會醫療保險待遇;

    (四)將個人社會保障卡(證 )出借給他人使用 ,或者將本人的社會醫療保險待遇轉讓他人享受;

    (五)變賣由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結算的藥品、醫療器械、醫用材料或者診療項目,騙取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出;

    (六)使用個人賬戶資金支付日用品、食品等非醫療用品費用或者套取個人賬戶現金;

    (七)其他違反社會醫療保險管理規定的行為。

    99、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規有什么處罰?

    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對定點醫藥機構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視情節輕重,暫停醫療保險業務或者解除醫療服務協議,對直接負責的醫療保險服務醫師、服務藥師等醫務工作人員暫停三個月至六個月的社會醫療保險服務,給參保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相關費用由定點醫藥機構承擔:

    (一)無正當理由拒絕為參保人提供醫療服務;

    (二)未經參保人或者家屬同意,使用統籌支付范圍外藥品,或者提供統籌支付范圍外醫療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

    (三)將應當由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轉由參保人個人負擔;

    (四)無正當理由拒絕實時聯網結算,不為參保人提供結算單據。

    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以下行為之一,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醫療保險基金 ,并對定點醫藥機構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視情節輕重,對定點醫藥機構暫停醫療保險業務或者解除醫療服務協議,對直接負責的醫療保險服務醫師、服務藥師等醫務工作人員暫停六個月至一年的社會醫療保險服務 ;情節嚴重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取消定點醫藥機構資格,兩年內不得重新定點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使用參保人個人賬戶資金支付日用品、食品等非醫療用品費用或者套取個人賬戶現金 ;

    (二)采取掛床住院、疊床住院、虛假住院等手段騙取社會醫療保險基金 ;

    (三)將非參保人的醫療費用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或者通過串換藥品、醫療服務項目等手段將非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四)擅自將社會醫療保險結算信息系統提供給非定點醫藥機構使用 ,或者將社會醫療保險業務交由無相關社會醫療保險資質的機構、人員辦理;

    (五)超出本機構定點服務范圍提供醫療保險服務,騙取社會醫療保險基金;

    (六)偽造、變造醫療文書、財務賬目、藥品(醫用材料)購銷憑證等材料騙取社會醫療保險基金 ;

    (七)違反疾病診療常規、技術操作規程等,為參保人提供過度或者無關的檢查、治療,造成醫療資源浪費和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損失;

    (八)違反藥品或者醫療服務收費價格管理規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騙取社會醫療保險基金 ;

    (九)其他違反社會醫療保險管理規定的行為。

    100、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醫療保險費代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規有什么處罰規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醫療保險費代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單位責令改正,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造成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責令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醫療保險費,追回已支付的社會醫療保險基金 ;給用人單位 、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規定,造成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

    (二)違反規定審批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資格的;

    (三)未按照規定代收或者拒收參保人繳納社會醫療保險費的;

    (四)違反規定核定或者支付社會醫療保險待遇的;

    (五)泄露用人單位或者個人社會醫療保險信息的;

    (六)其他違反社會醫療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

     

    精彩美圖 更多 >>

    分享

    青島話題 更多 >>

    深度報道 更多 >>

    大家愛看

    信網手機版

    信網小程序

    青島網上辟謠平臺

    AI調解員

    Copyright © 2014 信網. All Rights Reserved 魯ICP備14028146號
    亚洲欧美精品一区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