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 11月25日,青島下發關于調整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從2015年1月1日起,青島提高居民基本養老保險5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參保繳費補貼。
記者了解到,從今年1月1日起,青島市居民養老保險年個人繳費標準統一設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市、區(市)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適當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繳費即補。
11月25日,青島下發關于調整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提高青島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5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參保繳費補貼。具體為:對選擇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檔次繳費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60元;對選擇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檔次繳費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新的補貼標準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提高補貼標準所需資金按照現行財政分擔體制解決,市與各區按5∶5分擔,四市自行負擔。
另外,青島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死亡后,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自2014年2月21日起執行。(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郝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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