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長沙雷鋒大道一小區的王女士近日邀幾位好友在家聚會,為了助興,在小區內的超市購買了兩瓶啤酒。在開瓶飲用后,王女士和朋友都發覺啤酒口感不對,經仔細查看發現,酒瓶底部有渣狀的沉淀物。
“我找到商家,老板說只給我賠一瓶。”王女士告訴記者,她認為這樣的賠付缺乏誠意,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太不負責任。
10月22日,記者致電青島啤酒長沙有限公司辦公室,售后工作人員周女士回復記者,啤酒出現沉淀物有可能是在物流過程中包裝漏氣造成的,不是啤酒本身的質量問題。但具體的原因,還需要工作人員查看啤酒之后,才能作出判斷。
“如果投訴情況屬實,廠家會依照1:10的比例賠付。”周女士表示,會盡快安排工作人員與王女士聯系,
同日下午,記者向長沙工商12315致電咨詢,工號8019的工作人員回應記者,國家法規沒有對具體的賠付比例進行規定。如果消費者不接受商家的賠償方案,可以撥打12315投訴,由工商介入協調賠償。
“如果投訴人質疑的是產品質量,想投訴廠家,就需要撥打質監局的電話12365進行投訴。”這位工作人員補充道,“工商介入的都是針對商家的投訴,如果是針對生產廠家產品質量的投訴,則需要向質監局反映,申請介入了。”
隨即記者電話聯系王女士,希望王女士能向媒體提供相關的舉證,協助其維權。但王女士稱超市商家已經對她進行了賠償,但拒絕告知記者具體的賠付方案,也不愿意提供啤酒照片或接受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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