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女士通過熱線向本報反映:其于2013年6月23日在位于市北區黑龍江路的金島醫療整形醫院做了雙眼皮與開眼角手術,并由該院具有多年從業資歷的醫生徐建主刀。據王女士描述,手術三個月后,她發覺自己開始出現見風流淚、視力模糊的癥狀,且眼角四周有細小疤痕、近看能看到針眼等。王女士前后多次向該醫院提出質疑,對方給出的答復皆是:尚在恢復期,沒有大問題。
今年11月,距王女士首次手術已時隔一年多,她告訴記者,以上癥狀并未消失,且有加重的趨勢。期間,她曾向做過類似手術的朋友以及華韓醫院等大型整形醫療機構進行過咨詢,被告知屬于手術手法不當造成的眼瞼肌無力。從11月開始,王女士多次前往金島整形醫院交涉,但雙方一直未能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期間曾數次發生沖突。
調查反饋:記者幾次試圖聯系金島整形醫院的相關負責人,但對方以出差為由未能作出明確解釋。12月1日,記者撥通了金島整形醫院負責人張女士的電話。對方表示,手術主刀大夫是有多年從業資格的專家,手術過程并不存在問題,術后恢復期留下的細小疤痕在正常范圍內。如果王女士認為有問題,可以出示正規醫院出具的事故診斷書,如確認手術失誤,他們愿意賠償。
隨后記者咨詢了青島市衛生局相關部門關于整形事故認定的程序問題,據工作人員介紹,王女士需先到金島整形醫院所在的市北區指定部門進行醫療事故鑒定,如果確認手術有誤,可提出訴訟。而根據王女士對記者的陳述,她只是向一些大型美容機構做過咨詢,并沒有進行過醫療事故鑒定,不符合正規程序,也就不能強制向金島整形醫院索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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