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節后剛上班,李滄區工商局的電話就響個不停。“喂?是工商局嗎?我要投訴!”電話中的王先生氣呼呼地對工作人員說。經詢問,王先生節前在某知名購物網站買了青島某廠家銷售的高粱飴,“網站上說買了這個對身體有好處,還能治胃潰瘍等病,我看了之后覺得挺好,而且這個高粱飴又是我們山東的特產,元旦走親訪友的時候正好帶著,就買了4盒,一盒50多,加上運費一共花了200多塊錢!可是放假的時候大家一起吃說起來這事,親戚們都笑話我說,這哪能治胃潰瘍呀,不就一高粱飴嘛!可丟死人了!”王先生氣憤地說道。
根據王先生提供的地址,李滄區工商局執法人員立即前往現場。經檢查,發現該企業在某知名網站開設網店,在高粱飴這款產品的廣告宣傳頁面中含有“這種糖果在長時間熬制過程中,產生許多有益于人體的糊精、低聚糖、單糖等碳水化合物和消化酶等物質,不但有一定的營養價值,而且還對胃潰瘍、十二指腸球部潰瘍等疾病有一定療效”等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九條,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內容必須符合衛生許可的事項,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李滄區工商局執法人員向記者解釋道。目前,該案件已正式立案,該企業將面臨行政處罰。同時,李滄區工商局執法人員也告知消費者,在購買食品、酒類、化妝品時,如果發現廣告中含有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可以隨時向工商部門舉報。見習記者 曹紅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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