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孤老殘障補助申領怎么辦理?
答:“孤老殘障”優撫對象需要集中或分散供養的,即日起本人、直系親屬或者監護人可以向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提出集中供養或居家分散供養服務申請,填寫《青島市優撫對象集中供養申請表》或《青島市優撫對象分散供養申請表》,提交定期撫恤證或定期補助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孤老殘障”優撫對象在本市需要跨區(市)集中供養的,由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審核后,按服務機構的收費標準給予補助,其供養機構必須是實際居住地民政部門指定的社會養老機構。
區(市)民部門在收到申請后,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自理程度(進食,翻身,大 、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動)進行調查評估,確定供養方式及補助標準。對經調查評估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要在社區公示欄及優撫對象居住地同時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為 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就會通知本人到指定的供養機構或居家養老服務組織辦理供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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