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動人員檔案管理費不用再交了
2014年12月25日,從青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了解到,接到五部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正式文件后,我市將及時、準確地貫徹執行,進一步做好青島市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等五部委12月10日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流動人員的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等名目的費用。
“目前我們管理的企業和個人檔案約有五六萬份,以企業為主,個人的占很少部分。”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前委托保管人事關系及檔案都是收費的。目前我市單位或個人委托保管人事關系及檔案費用是每人每月10元,一個企業如有1000人,那么每年需要繳納的檔案費用就是12萬元,對企業來說是個不小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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