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他購買了城陽銀河路中交陽光嶼岸小區的房子,但去年12月底通知交房時,去了一看開發商無法提供項目竣工綜合驗收的證明材料 ,這也讓不少購房者拒絕收房。事后城市信報/信網記者看到一份蓋有開發商公章的公告,上面提到項目已經按照要求完工,但由于市政管網未接入小區導致無法通過綜合驗收。目前當地質監站已經調查取證 ,將按照規定對開發商進行處罰。
“合同約定是2014年12月31日之前交房,大概離最后交房時間還有一個周我接到的通知,讓我盡快去辦理交房手續,并要提前交一年的物業費,大概是700多塊錢。但我去了之后發現物業只讓交錢,然后領鑰匙,但我說怎么沒有房屋的使用手冊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材料,物業就催著我先交錢拿鑰匙。”1月11日,在中交陽光嶼岸購買了房子的王先生告訴記者,“我當時問了問其他也來收房子的,才知道開發商可能這些手續都沒有就交房了。”
事后記者也加入了該小區的業主群,發現群內不少人都在討論沒有通過驗收就交房的事,不少業主懷疑,眼看要到交房的最后時間了,開發商為了避免掏延期交房的違約金,才選擇突擊交房,在沒有通過竣工綜合驗收的情況下就交房。
“現在交房的五棟樓都是屬于保障房,其中三棟是經濟適用房,兩棟是限價房,我買的是經濟適用房。”王先生介紹,他2013年夏天的時候選購了這邊的房子,“當時好像是那一年的第二批經適房,我選中了這邊的,因為覺得開發商比較出名,項目可能建設比較快,結果現在要交房了,卻沒還通過驗收。”
有小區業主給記者提供了一份開發商1月8日發布的聲明,上面蓋有中交地產城陽置業有限公司的公章,里面提到從2014年12月22日起委托物業公司與業主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在約定周期內已經完成了小區的建設任務,小區內房屋和配套設施已經完全達到向業主交付的條件,但市政管網遲遲未能接入本項目 ,導致在完成《建筑工程竣工規劃驗收許可證》后,無法進行綜合驗收。開發商聲明中提到早在2014年9月份就已經將市政配套費用交給相關部門,并承諾盡快協調市政部門將管網接入小區。
12日上午,記者也聯系了該項目的售樓處,工作人員提及,對于交房的問題并不清楚,將聯系負責項目的經理來答復。隨后一位項目的負責經理聯系到記者,也是提到自己的苦衷,“我們項目都蓋完了,但市政管線卻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接入小區,這個不是我們的錯,配套費我們早就交齊了,只是市政部門那邊施工的問題。我們樓進行了規劃驗收,但消防和自來水、供熱等沒施工完,我們沒法進行驗收,我們也跟很多業主解釋了情況,后續盡快協調把自來水、供熱等管線都接入到小區。”
“有部分等不及先辦理了交房手續的,去了發現還沒有通水,物業說還要等一段時間。”小區住戶介紹。而針對此事,1月6日當地主管部門在市長信箱中答復,該項目尚未進行竣工驗收,未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不具備交房條件,若建設單位強迫業主收房,業主可拒絕。12日下午,記者聯系到城陽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質監科的工作人員介紹,已經到場進行調查取證,并立案對開發商進行調查,后續將按照相關規定對違規交房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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