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包括青島銀行在內的12家銀行發行了22期同業存單,金額合計250億元。據了解,22期存單期限涵蓋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年。其中,杭州銀行將發行4期,金額合計40億元;興業銀行將發3期,合計40億元;上海銀行、上海農商銀行、青島銀行、浦發銀行、平安銀行將各發行2期,金額分別合計為15億元、20億元、15億元、16億元、20億元;浙商銀行、招商銀行、金華銀行、光大銀行、北京銀行各發1期,金額分別為10億元、44億元、5億元、10億元、15億元。
青島銀行金融市場部總經理劉鵬告訴城市信報/信網記者,青島去年有90多家機構發行同業存單,今年將可能擴充到100多家。“同業存單是更加穩定的一種負債工具。”劉鵬說,同業存單不到期發行機構沒有義務進行兌付,是比定期存款更為穩定的負債工具,有助于緩解利率市場化帶來的負債壓力。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孫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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