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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款“失蹤”多為被騙走 銀行管理不善須賠付

    2015-02-11 07:43:00
    來源:青島早報
    責任編輯:亞麥

    儲戶沒有進行任何操作,銀行巨額存款卻自己玩 “失蹤”,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杭州、南京等多地儲戶銀行存款接連被曝 “失蹤”,引起社會和監管層關注。近日,銀監會發布評論文章 《所謂存款“失蹤”原來是“被騙”》。銀監會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所謂存款 “失蹤”,實際上是 “被騙”,目前銀行存款不存在丟失、失蹤狀態,提醒儲戶不要貪圖高利息,以防被騙。

    存款“失蹤”多為被騙走

    銀行存款“失蹤”成為近來熱門話題,如浙江杭州42位儲戶放在銀行的數千萬元存款 “被盜”僅剩少許,瀘州老窖存在銀行的1.5億元“不知去向”,義烏、南京、湖北等地都出現儲戶存款“失蹤”事件。銀監會總結稱,詐騙形式無非有三種:社會人員詐騙,銀行員工與社會人員內外勾結詐騙,銀行員工騙取客戶存款。

    何為社會人員詐騙?典型案例如瀘州老窯公司 “丟失”1.5億元銀行存款一案。銀監會介紹說,有數名詐騙分子合謀偽造銀行印章,編造假存款合作協議,冒充銀行工作人員到公司上門開戶,獲取公司有關開戶所需資料和印模,然后私刻假印章,偽造開戶資料,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并使用假印鑒將存款全部轉出銀行。

    “再如,某保險公司配送員上門服務,利用特殊POS機上的銀行卡復制器,盜取客戶信息,然后制成偽卡盜刷客戶資金。還有人在街頭賣超低價大米,誘使路人在其特制POS機上刷卡……”銀監會還披露了 “社會人員詐騙”的另外兩種形式。

    第二種是銀行員工與社會人員內外勾結詐騙,其常見的騙人誘餌是“存款利息高”。比如杭州那42名儲戶,中介騙子承諾給他們年利率13%,然后被領到銀行對面的一個房間里,簽訂一份承諾書,內容包括“不開通短信提醒”、“不開通網銀權限”、“不通存通兌”、“不查詢”、“不提前支取”等。

    銀監會文章還提到,第三種是銀行員工騙取客戶存款。據悉,曾出現過銀行員工誘騙儲戶多次輸入密碼,在儲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暗中將存款轉出。

    銀行管理不善須賠付

    銀行存款“失蹤”,如何才能把錢找回來?這是儲戶最關心的。而面對詐騙分子的高超演技,被蒙在鼓里的儲戶很難辨別。北京大成 (青島)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文濤律師表示,在此類維權案例中,儲戶單方面很難證明銀行在存款“失蹤”過程中存在過錯,所以在 “誰主張誰舉證”原則下,儲戶維權存在一定難度。

    據悉,目前部分存款受損的客戶已獲得銀行先行墊付。如“42名儲戶存款失蹤”案件,警方在全力追回贓款維護儲戶權益,涉案銀行也將為受害儲戶墊付存款。央行、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此前也表示,銀行有義務保護存款人合法權益;商業銀行要強化內部督查,不應再發生存款失蹤個案。

    在解讀相關存款詐騙模式時,銀監會表示:如果是社會人員詐騙,銀行似乎沒有明顯過錯,但銀行也有責任、有義務完善相關制度和流程;如果發生內外勾結詐騙案,有關銀行必須對儲戶的資金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銀行為了自己信譽一般會對存款本金和正常利息先行墊付,司法部門也會根據各方所負的責任做出最終裁決,不過存款高息不受保護,而且損失部分本金存在可能;而對于銀行員工詐騙,銀行會負全責。

    “如果儲戶自己未妥善保管卡號、密碼等信息導致存款丟失,儲戶應承擔責任。”王文濤律師說,但銀行如果變相“高息攬存”,或銀行工作人員與不法分子勾結騙取存款,銀行則應承擔主要責任。

    要保護好個人信息

    “當前,銀行定期存款年利率在2%-5%之間,活期利率不到0.4%,如果有人說銀行的活期存款可以給10%-20%或者更高,那這個銀行就肯定不是真銀行。”昨日,青島銀監局相關負責人受訪時說,為保證儲戶存款安全,他們也將加強對轄區銀行機構的監管,而作為儲戶個人,也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賬戶信息。

    這名負責人表示,儲戶的銀行卡賬號、密碼、信用卡背面的驗證碼等,都不能輕易透露給別人。隨著ATM機、POS機、網銀、手機等支付方式越來越普及,通過銀行渠道或冒充銀行詐騙成了一些騙子的首選。因此,儲戶在POS機、ATM機上刷卡時要多加留意,拒絕一切非常規設備,注意對方任何小動作。

    青島銀監局特別提醒,不管是“山寨”銀行行騙,還是跑路網貸平臺吸儲,都是打著高收益的幌子去誘惑儲戶,儲戶一定要擦亮眼睛,千萬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防止“餡餅”變“陷阱”。儲戶在辦理存款業務時,還要增強風險意識,到合法的銀行機構,仔細閱讀需簽訂的各類協議、明確自身權利和義務。市民一定要加強對電信詐騙、網絡詐騙的防范意識,不要輕信高利息、高收益等虛假宣傳。

    記者 錫復春 實習生 張子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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