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工商12315消費維權案例 牟先生家的洗衣機,購買于2014年1月20日,2015年1月10日出現問題,商家在保修期內剛修完,至今還沒超過30天,現在剛出保修期半個月,洗衣機又出現同樣問題,牟先生找到售后,售后稱已過保修期,建議牟先生付費維修。
青島市工商局12315提示:根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六條規定修理者應當履行的義務包括:“保證修理后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所以,消費者的商品雖然超過保修期,但仍在上次修理后的30日內,且出現同樣故障,可以要求售后免費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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