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工商12315消費維權案例
于先生14年8月在某家具商場購買了一了一張床,15年2月初床墊的彈簧出現塌陷的故障,于先生找到商家去處理此事,商家與15年2月10將床拉走,稱會送回廠家修理。于先生等了一個月,發現商家仍未有任何音訊,于先生打電話去詢問得知,廠家還沒有把床送回來,于先生感覺商家這樣沒有明確期限的修下去,實在給于先生造成很大困擾。
青島市工商局12315提示:根據《山東省家具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的家具產品,自送修之日起超過30日未修好的,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規格型號的產品。運輸費用由銷售者承擔。
通訊員 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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