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集中公布第七批1512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1187名,失信被執行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案件有325個,涉及271家單位。為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打擊力度,今后,市中院將由原來每季度公布一次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變為每月公布一次。
在此次公布的第七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不乏青島市民熟知的企業,比如青島君利豪集團有限公司、青島勇麗時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青島海夢圓大酒店有限公司。此外,還有多家房地產企業出現在黑名單中,如青島海坤置業有限公司、青島順盛置業有限公司、山東澳青置業有限公司等。
記者了解到,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進一步擴大“黑名單”錄入范圍,只要未結案件的被執行人不是“五保戶”、“低保戶”或明顯沒有履行能力,規避、抗拒執行,就依法作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決定,錄入全國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
近年來,青島法院系統不斷擴大懲戒失信的聲勢,除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新聞媒體、網絡媒體、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大型電子顯示屏、社區宣傳欄等集中向社會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外,還將名單信息通報給銀行、工商、稅務、房地產管理、車輛管理等單位(部門),使失信被執行人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守重評比、資質認定等方面受限。另外,市中院還專門印制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冊,寄送給市人大、市政協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等。
據介紹,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市中院已集中公布七批共8228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6553名,法人或其他組織1675名。今后,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將由原來的每季度公布一次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變為每個月集中公布一次,依法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力度。
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青島兩級法院依法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移交公安機關審查49案56人,其中判處有期徒刑5案5人,判處緩刑3案3人,提起訴訟3案3人,另有19名失信被執行人得知將被以拒執罪移交公安機關后主動履行了義務。依法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1087名,罰款96名。迫于信用壓力和執行威懾,已有616名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478案,另有278名失信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244個,執結標的總額7640.5萬元。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七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法人和其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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