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電力體制改革的相關精神和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規定,決定下調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
據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網站消息,經國務院批準,根據電力體制改革的相關精神和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規定,決定下調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以下是通知全文:
關于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748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
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5】7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電力公司:
經國務院批準,根據電力體制改革的相關精神和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規定,決定下調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經商國家能源局,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下調約2分錢(含稅,下同),各省(區、市)平均調價標準和調整后的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見附件一。
二、下調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的降價空間,除適當疏導部分地區天然氣發電價格以及脫硝、除塵、超低排放環保電價等突出結構性矛盾,促進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外,主要用于下調工商業用電價格。
三、全國工商業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下調約1.8分錢。各省(區、市)工商業用電價格平均調價標準見附件一。
四、推進銷售電價結構調整。全面推進工商業用電同價,江西、貴州和新疆實行商業用電和普通工業用電同價。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原則上保持穩定,適當減少電力用戶間的交叉補貼。逐步取消化肥電價優惠,化肥生產用電執行相同用電類別的工商業用電價格;優惠價差較大的地方,分兩步到位,2016年4月20日起全部取消電價優惠。
五、跨省、跨區域送電價格調整標準,遵循市場定價原則,參考送、受電地區電價調整情況,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部分跨省、跨區域送電價格具體調整情況見附件二。
六、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附件一規定的平均調價標準,制定和下發本省(區、市)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調整具體方案,并報我委備案。
七、以上電價調整自2015年4月20日起執行。
八、推進電價市場化,鼓勵有條件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自愿協商確定電價。
九、電價調整后,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繼續對高耗能行業、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實施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和階梯電價政策,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認真甄別并及時公布企業名單,加大上述電價政策的執行力度,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和淘汰落后產能;配合有關部門繼續抓好煤炭行業脫困工作,規范煤炭建設和生產秩序。發電企業、煤炭企業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嚴格遵守年度訂貨合同,穩定發電用煤價格,共同營造煤電行業良好的經營環境,促進煤電行業協調發展。
十、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本次電價調整措施及時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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