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進出口行業守法誠信體系建設水平,根據海關、商務、檢驗檢疫、國稅、外匯管理等方面的相關法規政策,我市制定進出口誠信企業培育實施細則(試行)。
根據細則,被命名為誠信企業,可享受多項政策和服務:主導產品優先認定青島市出口名牌和推薦申報省級出口名牌,優先安排各類出口商品交易會展位,優先推薦作為其他部門、機構評定的候選企業。適用海關認證企業、檢驗檢疫A級及以上企業管理措施。海關向企業派遣企業協調員,負責協調解決企業辦理海關事務的疑難問題。
在檢驗檢疫方面,實行全程無紙化報檢,全部報檢隨附單證可由報檢企業暫存或定期向檢驗檢疫機構繳存,報檢時不需提交;對誠信示范企業申報的部分風險低的商品,采取“即報即放”方式,申報后直接由檢務窗口放行;對重點項目企業引進設備、關鍵原輔材料及列入省級重點鼓勵的先進設備進口目錄內的商品,實施“屬地報檢、口岸放行”的直通放行模式;設置專用咨詢窗口,負責協助解決企業在檢驗檢疫機構所遇到的疑難問題,實行首問負責制。 (記者 于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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