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brzxx"><nobr id="brzxx"><progress id="brzxx"></progress></nobr></address>

    <address id="brzxx"></address>

    <address id="brzxx"></address>

    <noframes id="brzxx"><form id="brzxx"></form>

    搜索
    信網手機版移動繼續看新聞

    青島中院19日宣判平度縱火案 主犯王月福判死刑

    2015-03-19 10:37:15
    來源:齊魯網
    責任編輯:齊東

    e5aa95abtw1eqaslyfcbfj21kw11xtk7

    平度“3.21”縱火案宣判現場

    19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平度“3.21”縱火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月福犯放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杜群山犯放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李青,犯放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被告人劉長偉、李顯光、柴培濤、崔連國分別被判處5到15年不等有期徒刑。

    齊魯網青島3月19日訊 記者 張帥 

    精彩美圖 更多 >>

    分享

    青島話題 更多 >>

    深度報道 更多 >>

    大家愛看

    信網手機版

    信網小程序

    青島網上辟謠平臺

    AI調解員

    Copyright © 2015 信網. All Rights Reserved 魯ICP備14028146號
    亚洲欧美精品一区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