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5月13日訊 據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官方網站消息,近日,《山東省環境監測服務收費標準》經修訂,由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批準,自2015年4月20日起執行。
該收費標準是對2013年實施的環境監測收費標準進行的一次修訂調整。本次修訂主要有兩個方面的特點,一是針對環境監測發展需要,補充了水質監測和生物監測的有關新監測分析方法,對監測報告編制費進行了調整;二是為降低被監測單位成本,減輕企事業單位收費負擔,對大批量的樣品監測下調了監測收費標準,取消了對有毒有害物質監測的加收費。
本次修訂的收費標準有效期為三年,到期將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報批修訂。新收費標準的不斷完善,對于促進環境監測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減輕企業負擔、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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