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父母開價30萬要求兒子女友墮胎 女友發現對方已準備結婚
2015年,浙江諸暨一男子和比自己大12歲的外地女友相戀,沒多久,女子懷孕,希望結婚。但是,遭到了男方父母的反對。
奇葩的是,男方父母為了拆散這對“姐弟戀”,打欠條表示:只要女方流產,愿意付補償費30萬!
此后,這對情侶一直藕斷絲連,依舊有聯系。
如今,3年多過去了,女方不但沒有等到這筆錢,還等來了男方要和別人結婚的消息。。。。。。。一怒之下,她把男方告上了法庭!
男方父母拿出30萬,要求分手
2015年6月,剛剛大學畢業的諸暨小伙小丁,在外地認識了37歲的章姐。很快,兩人就墜入愛河,并開始同居。
生活了一段時間后,章姐發現自己懷孕了,便與小丁談婚論嫁。
但是,他們的婚姻遭到小丁父母的強烈反對。丁家父母認為章姐年齡大,離過婚,并與前夫育有二子,不適合做丁家的媳婦。
為了讓兒子與章姐徹底斷絕關系,丁家父母提出,給章姐30萬元作為補償,并寫下一份借條。之后,小丁被父母帶回老家諸暨,章姐也做了流產手術。
女方再次懷孕
男方害怕逃回諸暨
但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沒過幾個月,小丁又跑章姐家與她同居。
2016年10月,章姐再次懷孕。小丁知道父母不會同意兩人的婚事,便與章姐迅速分手,躲回諸暨。
這次,章姐選擇把孩子生了下來。然而,即便是孩子出生了,小丁依舊避而不見。
之后,章姐與小丁多次發生爭吵,兩人之間的矛盾越來越激烈。一氣之下,今年年初,章姐向諸暨市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小丁支付事先約定的30萬元的補償款。
“既然他不肯承擔做父親的義務,那我一定要拿回說好的30萬。”章姐執意要求30萬要一次性付清,“否則我就要鬧到底”。
男方已打算結婚
最終補償女方12萬
而此時,丁家父母已經在老家給兒子準備婚事了。遇到這樣的官司,丁家父母提出質疑:章姐的孩子是否是小丁親生的。
另外,他們表示錢是堅決不會付的,攤上這樣的事實在是懊惱,章姐越鬧,越是一分都不給!
審理這個案子的法官認為,因損失補助款并不屬于法律上的借款,雖然章姐在同居期間承擔了共同生活的相關費用,且懷孕生子均是補助的實際情況,但按照判決,法庭必定要考慮雙方實際情況酌情支持,現在小丁無固定工作,父母又堅決不同意支付,若是斷然下判,小丁不履行義務,最終章姐還是人財兩空。
基于此,法官將利害關系分別跟雙方詳細說明,經過半個月的努力,20多次的溝通,雙方終于達成經濟補償女方12萬元的約定,年底前付清,并將調解筆錄和協議在微法院上送達簽字。
[來源:諸暨日報 編輯:芃芃]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