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視頻|29歲女子與56歲大叔戀愛被騙18萬:承諾給我個家
成都市民劉女士反映,她之前談了一個比她大近30歲的男朋友,男友經常管她要錢,每一次她都滿足了男友的要求,三年多的戀愛時間,她總共給了男友17萬多元錢。如今,男友卻突然失聯,她懷疑自己遇到了騙子。
劉女士:“當時我愿意拿錢給他,是因為當時我心里面,確實很喜歡他 愛他,他承諾給我一個家。”
劉女士說,她今年29歲,2015年認識了一位56歲的冉姓中年男子,兩人發展成戀愛關系,戀愛期間,男友以各種名由向她要錢,前前后后她給了男友17萬多元錢。
男友平常沒有固定工作,也沒有穩定的收入,劉女士說,男友的生活全靠她的工資接濟,三年的時間,男友花光了她所有的積蓄。劉女士說,因為很喜歡男朋友,所以當男友向她要錢時,她總是拿錢給男友,可自從去年九月,她向往常一樣拿錢給男友后,男友卻突然失聯了。
劉女士:“他基本上把我的錢,都拿完了,所以我生活很拮據,精神上也受到了很大的打擊,這種事情我也不敢跟父母說。”
隨后,記者嘗試聯系劉女士口中的男朋友,電話卻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的狀態,而劉女士提供了一張男友與她的短信聊天記錄,她說,這是男友最后一次發給她的短信。
記者跟隨劉女士,來到了她男朋友所居住的小區了解情況,不過遭到了小區保安的拒絕。
小區物管方工作人員:“不能進去,首先她不是這里的業主,另外一個是業主,他的隱私我們不好過問,派出所也來過,警察110都出過警。”
小區物管方工作人員說,劉女士曾多次來到小區找男友解決糾紛,并因為吵架,多次在小區內報警,具體因為什么事情,他們不方便透露。不過,劉女士不能再進該小區了。
事情到了這一步陷入了困境,劉女士無法聯系上她的男友,那么,如果劉女士所說的屬實,事情又該如何解決呢?
對此,邢連超律師表示,劉女士如果有充分的證據表明,曾經把錢借給過男方,也就是起訴到法院之后,可以要求男方償還,但如果這個錢是贈予的,那這時候即使是起訴到法院,她將來也有可能,承擔著敗訴的風險。
如今,劉女士感到非常無奈,因為當初給錢的時候,并沒有跟男友打過借條。不過,即使這樣,劉女士現在也準備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源:看看新聞KNEWS 編輯:芃芃]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