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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為了男友貪了貪污 他拿去給前妻和情人買車房

    2019-03-30 11:45:53
    來源:揚子晚報
    責任編輯:芃芃

    原標題:她為男友貪了3600萬 他拿去為前妻和情人買豪車新房

    “我從公司賬上轉給了他3600多萬元,我一分也沒有拿到,我都給了他呀!”張英站在被告人席上哭訴著。隨著一審判決的生效,這起涉案金額高達數千萬元的職務侵占案件塵埃落定。張英在5年間利用職務之便,累計從公司賬戶轉出資金3600萬拿給男友孫強。孫強卻用這些錢過著花天酒地揮霍無度的生活,他給前妻買了奔馳車和新房,給情人買了保時捷,還出資讓其整容、開店。

    1984年出生的張英大學畢業后,進入常州市一家涉外企業擔任出納。2010年,經人介紹,張英認識了比自己大12歲的孫強。孫強當時在派出所做聯防隊員,但他告訴張英自己是輔警。

    兩人交往沒多久,孫強提出:“如果找點關系送點禮,我就能成為正式民警。”張英便拿出10萬元積蓄支持孫強。由于張英經常往來于常州總公司與江陰分公司之間,有將公司現金帶在身邊的習慣,而孫強其實已經盯上了這筆錢。

    2010年底,孫強開始編造家里裝修、工作調動要走關系等各種理由向張英借錢,張英有求必應,以為孫強只是一時沒錢借來急用,以后有錢會還的。隨著個人積蓄陸續被“借”走,張英也沒錢了,但她不肯對男友說不,于是從公司現金中取出200多萬元交給孫強。為了應付公司的例行審計,張英將公司還沒有付的應付款做成已付的記在賬上。

    2011年5月,張英和孫強分手了。張英開始向孫強催款。之前從公司取走的現金,她一直采用做平賬的方式蒙混過關,但如果公司仔細審核,發現問題是早晚的事。孫強不僅不還錢,反而繼續向張英借錢,理由花樣繁多,比如“我買的廠房拆遷,拆遷款被凍結,需要拿錢疏通關系”“我需要拿錢去做投資,有了收益就能還上”。張英對孫強講的投資完全不懂,因為迫切想要對方還錢,她從沒有想到去核實真假。

    3600萬,大部分被他揮霍掉了

    就這樣,2012年3月至2017年4月,孫強累計收到張英利用職務便利從公司賬戶轉出的資金共3600余萬元。案發后,面對辦案檢察官的訊問,孫強極力爭辯,說把錢拿去投資,本想還上的,可惜都虧了。“你稱花費近500萬元投資的古玩,經鑒定是現代工藝品。你毫無投資經驗,就隨便花幾百萬去做KTV生意并且全部虧損,你這真的是‘投資’嗎?”檢察官的質問讓孫強沉默不語。

    辦案檢察官發現,孫強只在派出所做了幾天聯防隊員就離職了。他沒有正當職業,也沒有拿到什么拆遷款,向張英的借款大多用于賭場放水錢、購買地下六合彩、賭博、請朋友吃飯喝酒。此外,孫強還為前妻唐某買了奔馳越野車和一套新房;為新認識的情人孫某買了保時捷越野車,出資幫其開了家服裝店,在為唐某置業的同一個小區給孫某也買了一套房;孫某提出要整容,孫強大方地掏了9萬元。

    五年多時間里,為了掩蓋侵吞公司巨款的罪行,應付公司每年的例行審計和查賬,張英和孫強私刻了多個銀行印章,并采用貨款延遲記賬、退稅款延遲記賬或不記賬、私自新增貸款不記賬等手段做平賬目。

    與孫強分手后,張英認識了現在的丈夫,組建了家庭。2017年4月底,預產期將至,張英請產假回家待產。同事朱某剛剛接手張英的工作,很快發現了問題……2017年11月3日,孫強、張英涉嫌職務侵占案偵查終結移送江陰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他獲刑十二年,她獲刑六年

    2018年5月29日,孫強、張英涉嫌職務侵占案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孫強的辯護人指出,孫強的行為應以挪用資金定性,且孫強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較小;張英辯護人提出,張英的行為也應以挪用資金定性,應認定為從犯。

    公訴人指出:孫強、張英雖未進行過明確的合謀,但孫強在明知錢款來源的情況下仍多次索要、隨意支配、大肆揮霍,購買不受法律保護的六合彩,并未考慮到還款,也不具備還款能力,其后還幫助張英做假章;而張英在長達七年的時間里,從未核實借錢理由,明知錢款有去無回仍持續給孫強提供資金,還利用職務之便做手腳平賬。根據上述證據,孫強、張英的主觀方面均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而非挪用資金。公訴人同時指出:張英從公司侵吞資金后交給孫強,在資金的獲得途徑上起到關鍵作用,孫強利用張英的職務便利,占有所有贓款并揮霍,是獲利者,二人的地位作用相當,故不區分主從犯,均應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刑事責任。

    2018年9月29日,該案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這一次,兩名被告人和他們的辯護人均提出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不持異議。法庭重點圍繞兩名被告人向被害單位退贓和賠償情況展開調查。11月9日,法庭經審理作出判決:被告人孫強、張英犯職務侵占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六年。

    揚子晚報/揚眼記者 劉瀏

    [來源:揚子晚報 編輯: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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