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結婚一個月,焦作男子起訴離婚要求退還彩禮,法院這樣判
記者 李巖 施學霞 通訊員 吳亞男 劉瑾
婚姻是一件神圣而又慎重的事情,婚姻的維持不僅需要婚前的相互了解,還需要婚后的用心呵護。可如今,閃婚閃離的現象卻越來越多,而由此引發的彩禮返還糾紛也隨之增加。6月24日下午,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從焦作市馬村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成功解決了一起因此引發的糾紛。
據該院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李某坤與王某文通過微信聊天確立戀愛關系后,王某文向李某坤要了10萬元彩禮,之后雙方登記結婚。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較差,婚后常因生活瑣事爭吵,隨著矛盾逐步升級,最終在一次激烈的爭吵中爆發,兩人分居,而此時,兩人共同生活的時間還不到一個月。
“李某坤認為,自與王某文結婚后,家里烏煙瘴氣,雙方并沒有建立起夫妻感情,為了盡快結束這段婚姻,李某坤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與王某文離婚并要求返還彩禮。”他介紹,該院經審理判決李某坤與王某文離婚,王某文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原告李某坤彩禮40000元。
然而,判決生效后,王某文一直未退還彩禮,李某坤便向馬村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王某文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并多次與其電話溝通返還彩禮事宜。王某文始終表示彩禮是為兩個人的婚禮準備的,婚已經結了,現在離婚了,自己也有損失,彩禮不應該退。
隨后,馬村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發現王某文名下某張銀行卡有存款可供執行,依法將其凍結,并將王某文傳喚到法院。王某文來到法院后,執行法官從情、理、法的角度耐心與其溝通,明確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應承擔的后果,讓其權衡利弊,作出明智的選擇,王某文依然固執己見、拒不履行。
“見王某文執迷不悟,執行法官準備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上述負責人說,見法院動了真格,王某文立即答應履行義務,把應返還的40000元彩禮款如數交到了執行法官手中。至此,該起案件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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