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高齡老人離婚 那真是不容易
年過七旬的王老太太第五次走進法庭,終于拿到了一紙離婚判決。按照常規,普通人離婚,一般起訴兩次,即使在極特殊情況下,法院受理三次之后,也就會判離,王老太太這樣的情況,確實不多。
盡管法院對高齡原配夫妻的離婚案一直持審慎態度,但面對像王老太太這樣堅決要在人生的邊緣脫離婚姻的,也只能尊重她本人的意見。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在這種案子里,法院一定要結合《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予以綜合考慮,判決離婚前,要對老年人的生活問題予以妥善考慮,例如離婚后的居住、生活問題。
案例
老太太第五次進法院 還是要離婚
“這次,我一定要和他離婚,必須離!必須離!必須離!”
王老太剛進入法庭,就拄著拐杖,鏗鏘說道。
王老太和李老先生在1976年相識,登記結婚?;楹笥幸粌阂慌?,現在兒女們早已成家立業了。
算上訴前調解,這已經是王老太第五次來法院了,而且,每次的訴求都一樣:要求和李老先生離婚。
“法官同志,我不能再跟他過了,他老打我!自己拿著退休工資,在外面喝酒吃肉,也不給我錢,現在還不讓我回家住,我一定要和他離婚,您這次要是再不判,我就還接著起訴!”
王老太的北京口音很重,話也有些說不清楚了,但意思卻表達得很明白,那就是離婚,必須離婚!
負責審理本案的法官看了看之前幾次訴訟的情況,王老太的說法基本一致,而案件的處理結果,不是裁定準許撤訴就是判決駁回訴訟請求。雖然老人來法院起訴多次,但并不都是最終被判決駁回,也有在法官不斷調解做工作之后,老人主動撤訴的。但是撤訴之后時隔不久,她又來了。
老爺子同意離婚 但不同意分財產
“通常遇到這么大歲數來起訴離婚的,我都會先勸和。”承辦法官說道,“不過這次,我想先問問被告,您同意離婚嗎?”
李老先生比王老太小三歲,雖然穿著很是簡單甚至有些邋遢,但精神狀態上依然透著強勢。
“這都第五回了,你不覺得丟人現眼么?既然非得離,那就離,不過,不能分財產!”李老先生瞪著眼睛說道。
“不分財產?!不可能!必須離婚,財產也必須分!”王老太馬上也急了眼。
承辦法官見雙方的情緒都有些激動,立即叫停了對話,并且讓王老太和陪同一起前來的女兒先出去,單獨和李老先生聊了起來。
“老爺子,這婚您都同意離了,為何不同意分財產啊?如果開庭審理,這財產分割是必須要進行的呀。”承辦法官拉了把椅子,坐到李老先生對面說道。
李老先生來了多次法院,也已經很憤怒了:“分財產?憑什么分?房子是我買的,裝修是我花錢弄的,沒房子的時候,一個個大眼瞪小眼,有房子了,就想分房還要租金,門都沒有!”
法官還是要試圖調解一下:“房子是你們婚后買的,裝修也是婚后裝的,按照法律規定,都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就得分財產,這個法律常識您應該懂啊!”
李老先生說:“懂,我都懂!可是房子給她,她給得起我錢么?怎么分呀!”
“這個其實好辦。像您二老這個情況,并不需要將房屋判歸一方所有,直接確定各享有50%的份額就行。如果房子沒人住,對外出租了,雙方就平分租金。如果一方單獨居住使用,另一方可以索要占有使用費。即使您二老百年之后,也可以將自己那50%的份額,作為遺產處分。不會對現在的生活造成太大影響的!”承辦法官解釋道。
“哦?”李老先生皺了皺眉,“那租金也不能分,使用費我更不可能給!因為她還有一筆拆遷款沒給我呢,你不能只向著她說啊!”
雙方達成協議 法院出具離婚調解書
這個拆遷款的事兒又冒出來了,事兒越來越復雜了。
在之前的筆錄中,雙方曾為這筆所謂的拆遷款爭執過,但這本身就是一筆糊涂賬,一共多少錢,花了多少,如何花的,還剩多少,誰都說不清,甚至很多證據早已滅失,根本無從查起。其實,之前二人曾經在調解中已經達成了一致,都答應今后不再說拆遷款的問題,可事到臨頭,男方舊事重提,使得本來有希望成功的調解工作,又陷入了僵局。
“關于拆遷款,你們二老之前聊過多次,本來說的就此罷了,可今天您再次提起,細賬我不算了,直接問您一句,您有什么要求?”承辦法官沉吟片刻,盯著李老先生的眼睛問道。
“什么要求?什么要求……別的我也不多要,法官您既然要做這個工作,讓王老太先給我十萬塊錢,然后我就同意離婚,房子一人一半,租金么,只要有,我就給她一半!”李老先生似乎對這個問題也沒有準備,想了一會兒說道。
承辦法官見有了初步的方案,便決定趁熱打鐵:“好吧,我去問問王老太的意見。”
王老太雖然不像李老先生那樣脾氣火爆,但也是個剛強的性格,聽到李老先生想先要十萬塊錢拆遷款,直接否定了這個方案。
“他打我,還讓我給他錢?沒門!”
面對王老太,承辦法官決定不能一味地講法律,必須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方能解決問題。
在長達半個小時的談話中,王老太向法官訴說了這么多年的不易和委屈,承辦法官也借著這個機會,向王老太解釋了相關的法律問題,同時從利益均衡的角度出發,向雙方提供了可供參考的解決方案。
最終,王老太和李老先生達成了協議:二人自即日起離婚,房屋一人一半,各享有50%的份額,三年之內,房屋的租金由李老先生單獨收取,三年之后,房屋租金一人一半,平均分配。同時,法院以此為基礎,出具了調解書,案件圓滿解決。
分析
離婚后老人如何生活 法官得多考慮
北京易和律師事務所李軍律師說,在普通的離婚案當中,如果沒有出現“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暴遺棄家庭成員的、賭博吸毒屢教不改的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幾種《婚姻法》明文規定的條款,一方表示不愿離婚,雙方有和好可能的,司法實踐中,當事人第一次起訴很少會直接得到離婚判決。“一般來說,如果是第二次起訴,若是并無一方重病,必須得到照顧等因素,也就判離了。通常情況下,即使這次沒判離,再起訴一次,法院也就尊重當事人意愿了。”但是對于高齡老人的離婚訴訟,法院顯然更加慎重。
密云法院朱成輝法官曾審理過大量婚姻家庭類案件,他向記者解釋,“如果案子的當事人是高齡老人,法官除了一般處理原則之外,還必須額外注意一些問題,首先當然是以調解為主,調解目的當然是以促使雙方和好為主,這也是遵循中華民族的傳統道德習慣;其次是注意觀察當事人的情緒,了解他們的真實想法,重點是看他們的離婚意愿是否堅決,大多數很可能是一時情緒發作,說話互嗆,‘激’到這個份兒上。所以我們審理時會更慎重。”
朱法官說,多數老年人的訴訟原因是家庭瑣事積累矛盾,案件陳述瑣碎,法官就更需要專心傾聽,避免當事人情緒過激,還得特別考慮他們的身體狀況,千萬別說著說著,過度激動,出個什么意外。
此外,和年輕人、中年人離婚不同,遇到老年人離婚,還得和他們的子女溝通,主要了解當事人的真實爭議,并通過子女的意見,看看是否有調解余地。即使在做出了判決以后,也得詳細告知當事人,所依據的法律,為什么要這么判,盡可能化解矛盾。
對于高齡老年人離婚案件,判決離婚時,法官必得結合《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考慮到離婚后雙方的居住、生活問題,這就更需要和他們的子女做好溝通,下判決前,一定要首先弄清楚老人離婚后的現實生活問題。
朱成輝說,現實中,也有部分子女支持老人離婚。原因多種多樣,比如,子女更清楚兩位老人是否能夠繼續共同生活,考慮老人的身心健康和安度晚年的需求,子女會客觀考慮尊重老人的意見;或者子女之間因為財產分割存有爭議,可能會有束縛父母思想和意見的行為,會支持老人離婚,以便達到分割財產的目的。但遇到這些情況,法官需要仔細審查,離婚是否是老人的真實意見,如果并非老人真實意見,也會依法駁回訴求。
本報記者 安然
[來源:北京晚報 編輯:芃芃]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