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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婚”丈夫病逝遺產咋分? 社區民調員巧化解

    2019-07-05 10:50:58
    來源:大河報
    責任編輯:芃芃

    原標題:“二婚”丈夫病逝遺產咋分?看社區民調員如何巧化解

    "太感謝咱社區民調員了,這財產分的合法合理,我們都很滿意!"7月3日,上街區聶寨村民楊先生和上街區市民張女士帶著一面"人民調解解民憂 社區服務暖人心"的錦旗送到聶寨社區調委會民調員楊建偉手中,感謝社區民調員不遺余力地給復雜的遺產繼承關系人做工作,幫他們化解了各自心中的疑慮,最終將逝者楊某某的遺產依法合理地劃分到當事人手中,這起拖了10個月的遺產繼承糾紛得以有效解決。

    50多歲的楊某某是上街區一企業職工,2018年3月退休,不幸于當年9月病故。他2002年與前妻離婚,與前妻育有一女。2010年楊某某又與張女士再婚,張女士帶有一女。楊某某去世時其父母均在世。

    辦完楊某某的后事,如何分配他的遺產成了親人們爭執的焦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都想多分點,到底該咋分?沒有一個答案。在喋喋不休爭論了幾個月后,無奈之下,眾人來到上街區聶寨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求助。

    社區調解員楊建偉熱情接待了大家,在充分調查了解實事的前提下,分清了糾紛的重點和難點。按照《婚姻法》《繼承法》的規定,死者妻子張女士,父母、親生女兒均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都可以分得他的財產。但張女士的女兒能否繼承財產成了眾人爭論的焦點。民調員力排眾議,為大家析法講法。繼女是在母親再婚后才盡孝的,當時她已成年,且楊某某有工資,并不符合贍養人的條件,不能作為第一繼承人。對于她盡孝的行為在道德層面上予以肯定。

    排除了繼女的繼承權后,如何劃分死者的財產成為了焦點。民調員為大家講法,按照法律規定"先把夫妻共同財產分一半出來給妻子,然后把死者另一半遺產再對四個第一順序繼承人進行均分,對于這一分配原則,大家均無異議。但對分配的財產明細,四位當事人又有了分歧。楊某某去世后,身后留有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補發6個月工資、住房公積金、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等名目的財產20余萬元。楊某某是二婚,養老金、住房公積金婚前婚后的部分無法厘清,二婚妻子不能分配楊某某婚前部分的養老金、住房公積金的錢。怎么辦?

    民調員多次到楊某某工作單位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查詢,都吃了閉門羹,倆部門都要其提供公證書或者法院判決書、裁決書。若是公證,公證費是一筆不小的費用,當事人都不想花這個錢。若是到法院起訴立案判決周期較長,大家都不想等。民調員根據多年的調解經驗,提出了一個合理的婚前婚后財產比值系數分割財產的建議。楊某某養老金、住房公積金乘以比值系數,厘出楊某某婚前財產由父母、女兒分,剩余部分四人再分。張女士起初不同意,但又沒有什么好的主意,最后也表示同意。

    財產分配是一個極其復雜的過程,民調員經過三次調解后,利用業余時間反復計算每人應得的財產,終于算清楚了每人應得的財產,賬目清晰明了,令人信服。在第四次調解現場,民調員根據中華民族入土為安的習俗,提出了將楊某某喪葬費、撫恤金拿出3萬元買墓,這個錢四名當事人不再分割的建議,3萬元買墓錢由調委會暫為保管,專門用于為楊某某買墓,這條提議也得到了大家的認可。

    經過調解,民調員將20余萬元現金現場分給了四名當事人,這次這起婚姻繼承財產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來源:大河報 編輯: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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